专家称谋杀中国留学生嫌犯难以精神错乱为由脱罪
www.fjnet.cn?2012-06-20 15: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现年29岁的马尼奥塔曾拍摄过低成本的"双性恋"色情电影。2010年,马尼奥塔曾把虐杀两只小猫的片段上载至互联网,遭受猛烈抨击。他还曾面对镜头"生动"地介绍自己被植发的感受: 马尼奥塔:我仍能感觉到他们切开我的头皮,虽然我不感觉到疼痛,但仍感觉到他们花费数小时切开你的头皮里植发,你能感觉到血从头上流向颈部,确实有点血腥。 主此外,马尼奥塔还在博客中声称受精神病及服用药物的困扰。他的前女友也曝光他有自虐倾向。 那么,精神错乱的辩护是否会成为马尼奥塔逃避罪责的一个借口呢?加拿大英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格兰特教授表示:马尼奥塔很难利用精神错乱辩护脱罪: 格兰特:和美国一样,加拿大也有对应的精神病辩护制度,叫做精神错乱辩护,如果要成功运用这个辩护方法,被告必须证明他在行凶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并且精神错乱导致他无法辨别作案后果,比如马尼奥塔不知道用冰锥扎人会导致死亡,这叫做无法辨别后果。另一个证明方法是被告不知道他的行为是错误的,这个错误行为是指社会所不认同的行为,马尼奥塔不仅精心策划作案,还把行凶视频传上网,这能证明他清楚的知道他行为的后果,哪怕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他也无法利用精神错乱这个辩护来脱罪。 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在接受本台记者苏玲采访时也表示,精神疾病的说法可能无法成为马尼奥塔的救命稻草。 邱宝昌:事实上在他杀人之前有一种变态的行为,他的精神又和一般人不一样的地方,这也正是要追究他刑事责任的,而并不是说由于他的精神疾患造成他不能辨别是非,不能辨别他的行为后果而不承担责任,就像有的国家,包括我们国家精神病如果在没有发作期的正常期内实施的行为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虐杀林俊以后他逃走,他实际上意识很清醒他不逃走肯定要被追捕,犯罪前有积极的准备,有自主的辨别意识。从他一系列表现来看他不存在着严重的精神疾患,到了对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无法辨认的情形,所以以这种精神疾患或者因为精神病而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表现,我们也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部门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不仅仅是保护中国公民在加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整个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权益。 马尼奥塔的辩护律师称,由于本案被媒体大肆渲染,因此很难保证马尼奥塔受到“公正的审判”。他认为,法官在选择本案陪审团时需要“非常慎重”。邱宝昌认为,疑犯律师的所谓"担忧"并无必要! 邱宝昌:他的律师在维护他自身的权益可以提出很多的理由,提出很多的一些建议,加拿大是属于英美法系,也有陪审团制度,英国新法典也规定了,一般严重的犯罪,被判5年以上的,或者重罪的应该有权获得陪审制度,媒体的关注是不是影响干扰司法的公正,实际上这里面,加拿大陪审制度有很多的规定可以去排除舆论的干扰,也就是说司法的公正与新闻的自由有一个平衡,所以在陪审团的审核上,审前不能有偏见等等做出了很多的规定,而媒体的关注实际上更能够让陪审团、让法院公正的审理,因为在媒体的曝光之下任何偏见都是在阳光之下,所以我想陪审团的遴选都能够经得起历史、经得起法律的考验,被告辩护律师的这种疑虑我认为是多余的。 由于加拿大没有死刑,马尼奥塔最有可能的判罚也可能只是终身监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曾经表示,林俊被害案在中国和加拿大都引起了高度关注,希望加方公正审理此案,并将予以密切关注。我们也希望中国留学生能够在海外确保安全。对于案件的进展,中国之声和中国广播网也将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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