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长期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理想和目标,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政府执政兴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文章在科学发展观的视域下,在分析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的同时,着重总结了人权事业在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
关键词:60周年 人权事业 伟大成就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领导下,以国家主人的姿态,为消灭贫穷落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实现享有充分人权的崇高理想,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和矢志不渝的奋斗,使中国的人权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长期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理想和目标,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政府执政兴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庄严载入宪法,成为中国人权发展的新的里程碑。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宪法依据,因为社会和谐发展必须以优良的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六中全会专门以《决定》的形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重要内容。这表明中国的人权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讳言人权到党和政府文件予以确认、再到写入国家宪法的发展过程。人权概念写入宪法是党和国家对人权问题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是中国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构成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元素首先是人,人是人类社会的最小组成单位,但却是人类社会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在这三种关系中,都离不开“人”,这就需要首先尊重和保护人,而尊重和保护人就是尊重和保护人所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即人权。人权学说起源于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卢梭等人提出的天赋人权论。这种理论把自由、平等、幸福和私有财产等作为每个人生来就有的权利。是非经本人同意不得剥夺的自然权利。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人权要求被写进了政治宣言。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提出:“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时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告:“在权利方面,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以及反抗压迫。”随后,美国宪法、法国宪法都确认了这些基本权利,后继的其他资本主义宪法也大都以不同的形式确认了这个原则。不过,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真正的“人的权利”的享有,“人的完全回复”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并且强调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是现实的、个体的人之间的和谐发展。恩格斯在其所著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著作中,指出未来社会的人权是:“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这表明,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的,它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所追求的,而且要比资本主义社会保护人权的范围更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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