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进步无关“美式自由”
www.fjsen.com?2010-01-27 07:46? 何振华?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网络自由”的演说中,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又是批评中国的网络管理,又是以“远离下世纪进步”相警告,似乎没有她所说的“网络自由”,别的国家就无从进步了。
事实果真如此么?
截止到去年底,中国网民达3.84亿,网站达368万个,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上百万个论坛、2亿多个博客,网民每天发布的博客文章超过400万篇,各类论坛每天新增的帖文更是难以计数——如此发展速度和规模,如此热情丰富的表达,让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颇为惊叹。
试问,如果中国的网络真如克林顿所说的那样没有自由,又怎能成为民意蓄水池、言论大平台、中国民众参政议政的新渠道?怎能产生新浪、搜狐、百度等异军突起的互联网知名企业?微软、思科、亚马逊等境外互联网大公司又怎能在中国市场获利?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克林顿把中国对互联网的依法管理,放在了她所谓的“网络自由”的对立面。
网络需不需要依法管理?答案不言自明。
起码,如果不依法管理,我们就无法纾解克林顿的担忧——“同样一个网络,既可以用于组织为自由抗争的运动,也可以被基地组织利用,成为喷射仇恨和煽动暴力的工具”;无法保证克林顿所说的安全——“我们如果无法依靠信息网络的安全性,那么我们的网络银行、电子商务以及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知识财产都将处在风险之中”。
正因为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所以对互联网的管理才为各国政府所重视,成为国际惯例。联合国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突尼斯会议明确指出:“政府必须在互联网治理中发挥作用”。事实上,无论是《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还是《反垃圾邮件法》,美国对互联网的管理向来格外重视。为什么同样是管理,美国就是保护自由,而中国就成了自由的对立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