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S*ST鑫安(000719)发布公告,该公司原董事长、2005年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谢国胜因涉嫌合同诈骗已于7月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据称原因为其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中国经济周刊》2007年8月27日)
谢国胜是今年以来继李义超、孙树华之后身陷囹圄的第三位“福布斯”富豪。之前,其它省份的上榜富豪,栽跟头的也不乏其人。难怪有人据此得出结论:“又一次验证,胡润榜(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杀人榜也。”
怪不得内地的不少富豪,对自己荣登福布斯中国富豪榜,非但不高兴,而且有点担忧。原来,对内地的企业家来说,福布斯的这个富豪榜,有些“不吉利”啊。我们想知道的是,一张普通的个人资产排序名单,一旦公布于众,怎么会“克”上榜的富豪?
客观地说,《福布斯》推出富豪榜,是在制造商业新闻热点。作为媒介,在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前提下,它有资格这么做。事实上,《福布斯》搞的中国版富豪榜,并不是第一个,何况它的版本不止一个。其它国家的上榜富豪中,是否也有因名招致牢狱之灾的,不敢说。不过,中国的富豪先被《福布斯》捧出名气,尔后东窗事发的,确实不是个案。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得出结论,断言《福布斯》的富豪榜便是“扫帚星”,扫到哪个富豪,这个富豪就要遭殃。换句话说,富豪榜没有原罪,它不过是有序排列的一长串资产数据而已。所以,《福布斯》杂志的中国富豪榜,显然不是什么杀人榜。否则,甭说上榜的富豪集体抗议了,即便中国政府,也断然不会允许《福布斯》、胡润在咱们这里“磨刀霍霍”向富豪了。
既然如此,为何还会有人惊呼富豪榜是“杀人榜”呢?我们必须承认,上榜的富豪中,看似因福得祸的比例较高。问题是,每一个从富豪榜上“跌落”下来企业家,其犯案的事实先于《福布斯》的个人资产调查。《福布斯》不是纪委,也不是检察部门,它只管核实被调查对象的个人资产情况,并且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数据,然后予以披露。而被富豪榜“杀身”的富豪,其资本积累以及经营手段是否洁净,是否道德,往往在《福布斯》调查之前,已经事先埋下了伏笔。一些富人之所以畏惧富豪榜的调查人员,对上榜的结果郁郁寡欢,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呢,还是担心自己的财富具有原罪,经不起示众呢?8月17日,一位接触过谢国胜的河南省政府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谢国胜的“经济实力其实一般。”不过,这位官员坦陈,谢国胜“运用关系”的能力实在令人追慕。
“运用关系”四字,是不是中国相当一部分富豪的致富特色,没有调查数据,笔者不敢妄加猜测。不过,从一些富豪拼命向政治靠拢,争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到政府谋取职位的动向看,似乎又说明了某些人的心虚。
“一查到底,没有金枪不倒的福布斯(富豪)。”这个预言如果正确,说明富豪榜不是杀人榜,杀人者本身才是元凶。或者说,出事的富豪,其实是“自杀”的!(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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