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抢了我家的东西,现在你要让我自己买回来,从情理上讲,这个事实谁都不会接受,也绝不会接受。在这个关键时刻,保持强硬的高姿态,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通过自己的硬而让对方软下来,自觉归还你的宝物;另一种可能就是自己强硬别人更强硬,最后非但宝物索要不回来,相反很有可能自己还被围观的人笑话。当然,这是必须又一个基本的前提的,那就是法律不能有效介入的前提。
根据人民网2月25日消息:北京时间2月24日晨1时许,法国巴黎法院驳回中国律师团“禁止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被拍卖的请求”。圆明园管理处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绝对不赞成、绝对不同意华人回购赠送回国。这个事件的基本条理是清楚的:即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抢夺走了包括兽首在内的大量珍贵文物。而时隔多年,近日兽首持有者要公开拍卖两个兽首,中方排除律师团要求停止拍卖,而当地法院也毫不留情地驳回中国方面的请求。这个结果,至少从目前看,来绝对是意料中的事情。
有两个问题必须值得注意。尽管国际上也有关于非法流失文物的相关规定,而且事先也有不少通过国际法和外交手段讨回流失文物的先例。但必须指出的是,法律只是尽最大可能地做到利益保护,但并不是绝对地所有的利益都可以保证。而事实上,在国际上国与国之间的较量,国际法往往是苍白的、无力的。其二是,先要确定兽首的持有者是谁?兽首的持有者是国家?团体?还是个人?当初从圆明园拿走兽首的人现在并不知道是哪个人,也许当初的强盗本人早已过世。如果持有者是国家,那么,通过国际法进行相关交涉追讨文物就必须理直气壮。然而事隔多年,如今的持有者只是个人的话,则问题就复杂了许多。倘若是持有者高价从别人手中购得,那就更不是你一厢情愿想要就要的事情了。最多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持有者个人慷慨无比,自愿给你或者是其所在国家以一定的价格从持有者手中购得,再归还中国。
一方面,中法关系正处在一个史无前例的冷冻期,法国政府本身就希望在中法较量中拿到更多的筹码。同时,追讨行为并不是以通过国际组织以相关国际法律为依据来实现。所以,问题的难度看起来确实不小,而尤其是分文不舍地轻松取回更无异于白日做梦。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圆明园方面用了两个“绝对”表明自己的强硬姿态,其勇气和追讨文物的决心似乎看起来值得嘉许。但事实上,这样的表态有用吗?没用。你面对的是一个强硬的对手而不是一个窝囊废国家。面对强硬的对手,如果你不采取切实有效的实际追讨行动,而只是站在自己家里拍胸脯表决心,那么只怕最后文物讨不回来,仍只落个被人笑话的结局。(刘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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