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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案 一个并不完美的句号
www.fjnet.cn?2009-04-19 09:13?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片

  17日晚,王帅给《中国青年报》记者打来电话,说他拿到了国家赔偿,共783.93元。王帅告诉记者,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等赴上海向他道歉,称这是一起错案,王帅在网上发帖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公安机关在执法上有过错,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目前已经撤案。当日晚,《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灵宝市委宣传部发来的《灵宝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王帅一案涉及人员的处理意见》。《意见》说,4月15日,经灵宝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研究,王帅发帖诽谤案被定为错案。灵宝市公安局对相关办案人员和责任领导予以责任追究。(《西安晚报》第6版)

  回望王帅案可发现:这是民意与强权的抗争,这是威严法律与践踏法律者之间的博弈。最终法律获胜,监督者获胜,相关办案人员和责任官员被追究责任。

  善总是以蜗牛般的速度行进,虽然是一厘米的进步,但经过这么长久的抗衡、这么多合力的介入,胜利可谓来之不易。但我们是否如释重负呢?且不说这只是个案的胜利,且不说这种胜利是题中应有之义——因为这种被强加的诽谤案原本就不该发生,单单盘点所谓的“胜利成果”,亦让人费解。

  其一,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太像“罚酒三杯”了。笔者注意到,在受到追究的五名当事人中,有四人是被停止执行职务,有一人是被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耐人寻味的是,被停止职务者还预留了“离岗培训”。显然,假以时日,“培训”好了仍会继续回到岗位。如此问责,给人一种卸责之嫌。

  其二,为何所谓的追究仅仅是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应该受到追究,但背后发号施令的人呢?试问,如果没有上级官员的默许或指令,公安人员敢跨省追捕吗?正如学者于建嵘所称,灵宝公安部门介入此案,有没有受到当地政府的压力或直接指使,(如今)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灵宝警方为何不远千里,跨省追捕王帅?这其中是否存在权力猫腻,值得追问。

  其三,灵宝市的那位部长是否该出来说几句话?此前,在接受中青报记者采访时,那位部长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从这些表达看,该部长对王帅可谓不满。如今,所谓的“诽谤”已不成立,他是否站出来给王帅一个说法,并给公众一个说法?

  其四,虽然该道歉的道歉了,但问题的症结是不是厘清了呢?追本溯源,王帅之所以发帖,是因为土地被非法占用。据中青报调查,在王帅的家乡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当地存在违法征地行为——上级同意灵宝市政府征收土地0.33平方公里,但当地政府却强占28平方公里。比如,原本征地补偿应付60万元,只给了4万多元。如今,王帅反映的情况被证明属实,接下来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该如何纠正?如果只是单纯道歉,问题就并未化解。

  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如果没有舆论和民意的应和,或者说如果不是证据确凿,王帅能否全身而退,不容乐观。当我们在为王帅“获胜”感到欣慰和庆幸的同时,更应该思忖,如何杜绝以言获罪?而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何真正落实?(王石川)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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