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放万人"与"以罚代管'
7月9日《半月谈》披露:安徽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长白玉岭办理的近万人案子中,无一被转为刑事案件,都是交罚款就放人。
白玉岭作恶多年,背后的原因是当地警方管理混乱,很重要的一点,是允许特警支队查赌、扫黄,并以罚没款项充经费;其背后的原因,又是“特警支队没有办公经费,市公安局就将治安处罚权交给他们”。
不难看出,白玉岭能够创造“受贿放万人”的丑恶纪录,深层原因就在于“以罚代管”,由此权力寻租也变得极其容易。
据说亳州警方重新明确各支队职能,特警支队只负责路面巡查。但特警支队的办公经费从哪来?如果现在可以保证经费,为什么当初要给予他们治安处罚权?如果无法保证经费,又拿什么保证不会再出现一个白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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