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命殒泳池 活水馆难逃责任
因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3号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禁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可就在通知下来的前一天——2号,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游泳池里永远的离开了疼她爱她的父母家人,这当然又是一出悲剧。虽然此事目前仍然在调查当中,双方可谓各执一词,但不管怎样,事故发生地亚特兰大活水馆都是有其责任的。一个监控坏了,就可见一斑。
且不说事情发生的太巧——怎么一出事故监控就坏了呢?假设监控真坏了,但什么时候坏了没说,坏了为什么不修呢,监控即使没有人实时在观察着,也得保存录像吧,有没有坏,看录像正不正常就知道了,平时不检修的吗?为什么就是“确实坏了”了呢?监控设备装起来是摆样子的吗?这至少说明,活水馆在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方面很难说是合格的,而这恰恰是维系一个游泳池能否给人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就此而言,即使小羽的死因并非救生员救治不及时,活水馆也一样难逃责任,难逃道义上的遣责。同时,此事也给大家敲了个警钟,即在我们更多的关注室外的溺水事故时,也应该重视这些游泳池的救生力量、设备、措施等等是否到位,是否有足够的经验、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否则,在我们把孩子们赶向这些游泳池时,也是把他们推向一个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不得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