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京最大的银行骗贷案,进入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第二天。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商务中心区原支行长田军当庭承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两项指控,但对于收受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鼎公司)原董事长胡毅奥迪和宝马等高档轿车的指控,辩称“自己年薪百万,没有必要让人送车”。(见2010年8月25日《新京报》)拿着天价年薪继续受贿,确实道出了一种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社会现象。
近年来,社会对国企高官过高的年薪颇有微词。但就是这些人,却一个个因贪污受贿落马。诸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康日新,航天通信原董事长陈鹏飞,健力宝原董事长李经纬,中国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建设银行原董事长张恩照,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这种“年薪百万仍受贿”现象,颇值得研究。
田军作为农商行的一个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不过是高管中的中层管理人员,这样的人一年薪酬就可达到百万,还不算平时奢侈的职务消费。在一般的百姓看来,只要多干上几年挣上几百万,钱一辈子也花不完,完全应该满足了,何须再贪污受贿?其实不然,因为人的贪欲是我无止境的,有了几百万还要奔千万,有了几千万还想奔亿。华鼎公司董事长胡毅在骗贷过程中,先后向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8名高管行贿钱物合计900余万元,其中仅田军一人就受贿700多万元。看来,他所谓“百万年薪、没必要受贿”的谎言,早已被自己的行为戳穿。前些年,面对腐败案件频发,一些认为西方的月亮比中国圆的专家,提出了所谓高薪养廉的“锦囊妙计”,遭到了众多人的反对。现在大量事实证明,专家的“锦囊妙计”,若不是为了取悦于企业高管,使他们拿高薪合法化,也是在痴人说梦。
银行发放贷款,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和流程。若信贷经办和审查人员有强烈的责任心,并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操作,加强监督,骗贷行为难以得逞。华鼎公司董事长胡毅与其前妻李京晶,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指使下属人员采取冒用借款人身份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让假证商贩子购买40余家公司假营业执照或借用其他公司营业执照等方法,共骗贷7.08亿,用于个人挥霍。胡毅在庭上交代,他的所有贷款,银行都没有履行审查的程序。田军在为胡毅办理贷款时,则要求下属机构不经审批程序、一切手续后补。曾有人对此表示反对,但田军威胁说“不签字批准就走人”,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原经理闫雪松见严重违规、问题太大曾提出辞职,一名员工在虚构的卖房人中发现了他的大舅哥,向胡毅敲诈了170万元。许多人看出了问题,但却没有一个人进行制止或向上级举报的。可见,在权力面前,一切制度、程序形同虚设,监督则成了空白。相反,由于农商行柜员工作细心,发现胡毅前妻李京晶办理业务使用假公章报警,才使这一惊天大案得以暴露的。正反两个方面事实说明,按章办事和有效监督,对预防违法违规、遏制腐败何等重要!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阶段,是腐败案件高发期。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而北京最大的银行骗贷案提醒我们,那些拿着高薪的国企高管,同样需要纳入反腐败的视野。要知道,“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犹欢”,这是贪婪者的共性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