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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小,但要适合生活
www.fjnet.cn?2011-01-26 13:19? 杨米?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杨米:廉租房可以小,但要适合生活 2011年01月26日09:36南方网杨米我要评论(0) 字号:T|T 杨米 评论作者

在房价飞涨的形势之下,政府兴建经适房、廉租房,就成了实现“人人有房住”这一并不过分的社会理想的解决方案。然而,经适房、廉租房如何在兼顾公平的同时解决中低收入人口住房问题,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广东计划今年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这当然能大大提升这些家庭的幸福感。然而,这幸福的尺度该有多大呢?在省“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廉租房、公租房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就行,把节省下来的财政资源用来建设更多的廉租房。理由是,“建得太好容易养懒汉”,因为一旦收入提高,就没有资格再住廉租房了(前日《广州日报》)。

“养懒汉”的可能性确实存在,不过我赞成人大代表的这一建议,主要却是因为社会公平和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问题。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政府补贴的住房,确保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是一个负责任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也可以说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但如果这种倾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又会制造出另一种不公平———对缴纳了更多税收的中高收入家庭不公平。因此我赞成代表们所说,保障房“不要说非得达到几房几厅那么奢侈,简单地满足标准就行了”。

不过,对于代表们把廉租房定义为一个“过渡性”住宅的方案,我却不太认同。关于这个问题,原本我并没有什么思考,但不久前读过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让我对廉租住宅区在一个城市中的定位有了不同的认识。

那本书里谈到,在美国,廉租住宅区,或者说是低收入住宅区,往往沦为毫无生气、犯罪滋生的地方,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住宅区缺乏把居民长期留住的能力。而如果没有长期的居民,一个社区的环境就永远无法得到改善,而且人们对这个社区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归属感。如此一来,低收入住宅区就永远地被排斥在城市生活之外。而要改变这一现状,书里提出的意见是,根据其居民收入的增长提高租金,最终将廉租房纳入公租房的体系,甚至最后可以让住户根据市场价格买下房屋。

让我感到兴奋的是,这一思路有望在广州市新的保障房政策中得到体现。据媒体报道,在经过修订的有关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市住房保障办提出收入超标的家庭可按公租房租金标准承租原租住的廉租房;经过批准,也可按经适房价格购买原租住的廉租房,就是说允许“先租后买”。

如果按照这种将低收入住宅区逐渐变成普通住宅区的想法,那么廉租房和经适房又不应该被设计成仅仅是为人们提供住所的地方,而应该规划成一个为人们提供生活的地方。虽然我还是认为廉租房、经适房面积不宜太大,但或许节约的资源可以用在社区配套服务的建设上。与其让一个住宅区永远被贴上“低收入”的标签,让这里的居民带着“Loser”的标记,不如让这些地方成为与它们的居住者一起发展、逐渐兴旺的家园。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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