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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视化解“国八条”执行中的难题
www.fjnet.cn?2011-01-28 10:41? 严荣?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新年伊始,政策层面再一次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做出部署。可以想见,严格调控仍将是2011年房地产市场的主基调。但从政策科学的角度看,“国八条”在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将会面临一系列难题。

第一,围绕“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将会形成一场新的政治经济博弈。其中原因有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房价的统计数据存有较大争议。相关数据每经发布总会引起广泛争议,或与普通民众感受不相吻合,或与地方政府或其他机构公布的数据产生较大出入。给定房价统计数据无法获得完全认可,要用新建住房价格作为考核问责的目标,必然会出现激烈的争论和博弈。

其次,即便政策层面认定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数据为准,仍存在地方政府以机会主义行为逃避责任的风险。类似情景在信访量一票否决、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等事例中屡见不鲜。

再次,房价过快上涨背后,既有土地财政、投机炒作等人为因素在推波助澜,也有城市化进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客观因素充当宏观背景。另外,对地方政府而言,货币供应量及流动性过剩等变量也是不可掌控的因素。

第二,“国八条”对住房需求只有抑制之举,缺乏疏导措施。比如按实际操作的“认房又认贷”政策,一些改善性住房需求将被迫延后。一旦市场氛围有所缓和,这部分需求猛然释放,将对市场产生巨大冲击。

第三,住房用地供应计划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国八条”提出各地要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并提出“今年的商品住房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如果不考虑市场存量住房,这似乎是说增加保障房用地的同时,不能减少商品房用地供应。但如考虑到严格调控下存量住房可售比重下降,“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商品房用地将会显得紧张。消费者对产权房的高度青睐或将使“国八条”的土地供应计划显得滞后。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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