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令频出频改,新政制定需“谋定而后动”。近期频频涌现“短命”政令,落得个朝令夕改,或“执行不了”的尴尬。专家指出,政令要慎出,与其让政令“走过场”伤己伤众,不如承担让老百姓催促解决的时间压力。(见2011年9月7日新华网)
近期频频涌现的“短命”政令:执行仅9天的江门“禁狗令”、8天被叫停的南京“房产加名税”、无法执行的医院“挂号不超10分钟”、“落不了地”的卫生部“量化指标”、只能“空降”的民航局“优先放行”……
看得出来,如今政府职能部门很看重民意与民意,时刻担心老百姓这不满意那不高兴。这是一种好现象。
然而,一些职能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就急于盲目解决为快。而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却又仅仅靠出台几个政策或政令。而这种政策的出台又是在多方重压和风口浪尖前提下诞生的,本身就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时间匆忙、布局松弛、结构不严等。多半是没有经过、也经不起充分的论证和调研。因出台得快,自然被否定得也快,这或许是一个“国际惯例”。
笔者以为,制定政策要有快有慢,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多走基层,还深入调查研究,更要多倾听于民……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制定出既合理又合法的良政策、好政策和长政策,从而提高政策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既而提升政府组织和相关机构的公信力。
第一,政府政令岂能朝令夕改?在百姓心中,政令之所以“朝令夕改”,大多是轻率决策而导致的,也是某些“三拍干部”的杰作,即拍脑袋、拍胸膛、拍桌子。不顾民意和实际问题,少数政策制定者眼里,表面上看似尊重了民意、顺应了民意,实为本质问题就有一堆却视而不见。频频涌现出的“短命”政令,除落得个“执行不了”的尴尬外,更多地是让百姓看到了“假政令”的不断涌现,故而,政令要慎出,宁可慢些也要谨慎,凡事不可操之过急。有的部门和组织,一心为着百姓所急所需所困,急于出台相应的政令,看似是件好事,实质上,有些本身就是“废令”。应该说,即便制定再小的政策,也要慎思再三,宁可慢一点稳一点,宁可承担一段时间百姓的不满和指责,也要谨慎再谨慎,不可草率了事。实为安民其结果还是扰民。没有达到其预想目的,朝令夕改的政令不如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