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菜盗窃案”背后的多重纠结
2012-03-01 08:53: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世上盗窃案很多,窃案中所盗之物,不说价值连城稀世之珍,至少也有些世所公认的价值,比如偷钱偷车偷手机,这样的案子,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可是,如果说被“偷”的是客人吃剩的、酒店打算扔的剩饭剩菜残羹冷炙,那这样的“盗窃案”是否成立呢? 显然,在这一点上,似乎很难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反而激起了巨大的舆论争议:47岁的六合妇女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洗碗工。3个月前,她将客人吃剩的一些废弃食物打包,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却被以“盗窃酒店财物”为由开除了。 其实,李红“打包剩菜”的做法,在这行并不显得突兀,至少在她供职的这家酒店基本是员工默认的“潜规则”。所以,不仅是见到这一消息的外行网民觉得开除处罚过重,连酒店内部人员也认为处罚失当,找相关负责人理论,结果被要求回去翻《员工手册》。 家有家法,店有店规。这一点,其实人们并非不能理解,但洗碗工带剩菜被开除,且还被冠以“盗取酒店财物”的罪名,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此事带来的第一重纠结,当然就是酒店为了维护所谓“档次脸面”、品牌形象,完全不顾人情人伦,不肯承认此次处罚失当,还硬要套上那条可笑的“盗窃财物”的店规,给自己行为强加合理性。殊不知,这种煞有介事的贴金行为,反而显得荒谬绝伦。 自己都称是“正常耗材”,打算“处理掉”的残羹剩菜,而且是客人买单过的,怎么还能算酒店财物?法理和情理,都说不通。所以当“开除”、“盗窃”再和“剩菜”这几个关键词组合一起时,这种不适感再明显不过了。 再者,就是五星酒店的“正常耗材”,与洗碗工眼里的“食物浪费”的价值冲突。李红一再强调“过去4年,常为倒掉食物而心疼”;“东西还好好的,就倒掉扔,作孽啊”。其实,众多网友力挺李红,也有这个因素在内。即认为酒店处置食材时,或并未完全做到科学合理不浪费。 结合到“五星级酒店”的消费语境,由这一层又很易延伸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情感愤懑。如果熟悉“三公消费”每年的天文数字,就更会体认其中况味。毕竟,仅就就餐而言,是公款吃喝还是自费待客,点菜用餐、饭菜浪费情况可能也有着天壤之别。 所以,这宗闻所未闻的“剩菜盗窃案”能引起如此大的关注效应,背后蕴含着多重纠结。酒店店规没错,但在执行上是否也该人性化一点?在贫富悬殊的背景下,虽是酒店内部人士处理,是否也该顾及一下社会大众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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