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官网_365体育手机版-下载|投注@

图片
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365体育手机版:|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不剃光头、不穿囚服是进步,不坐铁笼须慎重

2013-12-04 08:35? 杨  涛?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从现在开始,庭审时不能让刑事案件被告人坐铁笼子,不能给他剃光头、穿囚服出庭。刑事案件被告人应和正常人一样,穿着便装和他的辩护律师坐在一起,和控方‘对抗’。”12月2日,河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会上要求,今后我省法院在刑事案件开庭审判过程中,将改变旧有法庭设置,以去除对被告人“犯罪化标签”。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是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重要表述。被告人只是上法庭接受审判,法院还没有判决他有罪,因此,在法庭接受审判期间,他就应当推定为无罪。而剃光头、穿囚服等,却是从外在符号等判定了他有罪,这首先让他在法庭上低人一等,可能不能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也让他在公众面前低人一等,让公众先入为主,形成一种“舆论审判”。因此,被告人上法庭不剃光头、不穿囚服,是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体现,是法治的进步。

当然,不剃光头、不穿囚服,不仅仅是法院一家说了算,还须诸如看守所等多部门的配合。例如,被告人在看守所就剃了光头、穿了囚服,到了法庭上,他自然只能以光头和囚服亮相,法庭的良好愿望只能落空。

但是,“真理再多往前走一步,就可能成为谬误”。“刑事案件被告人应和正常人一样,穿着便装和他的辩护律师坐在一起”的措施,却值得商榷。刑事案件被告人如何出庭,我认为是要在安全与权利之间进行平衡。在我们国家,以往即使采取严格的法庭防范程序,也经常出现被告人逃跑等意外事件,现在让被告人与他的辩护律师在一起,特别是不在囚笼里,很难保证法庭的安全,一些涉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可能会伤害他的辩护律师或者其他旁听人员,甚至是法官。因此,对被告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与“无罪推定”完全不矛盾,就像我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一样,也是鉴于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全和防范其逃跑,必须要暂时限制他的某些权利。所以,我个人倾向于,让被告人与他的辩护律师挨在一起,让他们无交流上的空间障碍,但同时,要让他处于木笼或者铁笼里,防范其逃跑或者伤害他人。

杨涛(江西??检察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