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中遇难者已经过了头七,有的伤者已经治愈出院,矿难的消息竟然还在路上。这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巨大讽刺。 河南巩义市竹林镇一煤矿发生井下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 这是一起高度疑似瞒报的事故。透水事故发生后,矿长第一时间回应说是“无稽之谈”,当地安监局和煤炭管理局都表示“没听说”。在记者向当地煤管局举报的第6天,当地宣传部门才给记者发短信,通报了事故伤亡情况。到有关部门对此展开调查并发布事故消息,已经是十天后的事了。 而据媒体调查,矿难发生时共造成16人被困井下,并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7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伤者中有5人仍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既然有抢险救援,也有送医抢救,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可能不知情。煤矿和监管部门有知情不报、故意隐瞒的重大嫌疑。 一起造成7死9伤的重大事故,竟然被生生瞒了下来,这甚至比矿难本身更令人震惊。在信息传递进入移动即时时代的当下,隐瞒一起重大事故,难度是很大的。不仅要“打通”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还要“摆平”伤者家属和当事人。矿难中遇难者已经过了头七,有的伤者已经治愈出院,矿难的消息竟然还在路上。这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巨大讽刺,本身就构成重大责任事故。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我们已经有比较完备的法规和管理制度,这都是用生命和血的代价换来的,理应得到严格遵守。说发生事故是“无稽之谈”的矿长,按规定带头下井了吗?发生事故后,除了自行抢险救援,按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了吗?当地安监和煤炭管理部门都表示“没听说”,或许是矿方真的没有上报,或者是串通起来搞瞒报。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难逃失职、渎职的嫌疑。 因此,对这起事件的调查,追查事故上报的时间和程序,确认是否存在故意瞒报情节,和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同样重要,甚至显得更为关键。发生事故后敢于瞒报的思维,甚至比事故本身更可怕。在这种视生命如草芥的思维主导下,有制度不落实,有规定不遵守,可能也正是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 2013年底的一起矿难事故,竟然悄无声息地“跨年”。是谁决定不向上报告的?他们是如何做到的?该承担什么责任?公众的这些追问,都需要通过认真调查,严肃追责,一一做出回答。 |
相关阅读:
- [ 01-02]河南巩义矿难7死9伤 当地监管部门曾称“没听说”
- [ 12-21]专家:受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超过矿难人数
- [ 10-02]德国矿难3名失踪矿工被证实死亡
- [ 08-20]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矿难涉案公职人员一审宣判 7人被判刑
- [ 08-09]昭通矿难6名遇难者名单公布 涉事矿主指认现场
- [ 08-06]云南昭通矿难救援进展缓慢 8名被困人员仍未找到
- [ 07-01]瞒报矿难:怕“买单”,还是怕丢官?
- [ 06-24]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火灾致矿难 5人死亡2人失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