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早晨,一网名为“霸气难忍”的网友通过天涯论坛哈尔滨社区发帖称,今年2月11日至24日,其妹妹在黑龙江某医院治疗了13天“感冒”后不治身亡,医疗花费近22万元。医院在2月24日中午宣告其妹妹死亡后,仍为死者继续开出了2.2万元医疗费。经法制网记者3月29日核实,情况属实,医院方面承认多开了药并愿意退款。(4月3日《法制日报》) “给死人开药”,我们原以为这样荒唐的事,只可能是某本故事书或小说上的黑色幽默。然而,这事确确实实发生在哈尔滨市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这家医院大肆敛财、唯利是图,连死人都不放过。这一方面折射出医务人员毫无医德,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医院管理“病入膏肓”。 试问,如果这家医院不是昧着良心大发死人财,缘何会对死亡一两天的患者征收医药费2.2万元?试问,如果这家医院管理不是“病得不轻”,患者一天的检查项目,何故要按25小时的计算?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家医院的管理如此混乱,漏洞百出,当死者家属提出异议时,医院不但不主动承担责任,还一再撇清自身责任,拒绝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如此毫无责任但当的医院还能兼起“救死扶伤”的重任吗? 据了解,早在2005年11月,媒体曾曝光这家医院对一名住院仅67天的患者收“50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此事成为2005年影响最大的医疗纠纷案。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最终吊销该医院三甲资格一年,包括院长在内的多名工作人员被撤职。 如此看来,这家医院早有前科,其管理的混乱程度的确是“旧病未愈”,现如今却又“新病突发”。那么,有关部门为何没能早早地对这家医院“对症下药”、“刮骨疗毒”?而要让医疗乱象“脱胎换骨”,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这些问题,都是公众翘首以盼疑问。乱象若不及早诊治,恐怕病及骨髓。到时,该如何保证不再有患者及家属收到伤害呢? |
相关阅读:
- [ 04-02]按住滥开药的手
- [ 02-11]发扬小处方精神,不必追捧“4分钱”
- [ 09-17]了解就医难何须转圈子
- [ 09-13]“以药养医”成病象,才有药品回收乱象
- [ 08-14]绝不容忍挥霍的职务消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