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4月21日,新华网)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信息传播速度革命性便捷的同时,也让一些心怀鬼胎、愤世不公者有了借机自我炒作、宣扬不良思想、发泄消极情绪、煽动不法活动的机会。“秦火火”正是这批人的最典型代表。但是,法律的制裁也会让这位“水军首领”想借“谣翻中国”的手法炒火自己的梦想彻底破灭。 从整个社会网络风气来看,利用网络信息来制造舆论进而达到自己私人目的的大有人在。想依靠某些信息或者事件来使自己“火”一把,这已成为很多人迅速出名的途径。甚至在没有新闻事件的时候不惜以捏造、编造事件的违法手段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被关注度。无论是年轻人想出风头,还是社会人士想提高知名度,都直接被诱导进了这种不良的“网络惯性思维”里。 所以,教育民众树立正确的网络信息意识,提高网络监查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良网络风气,才是建立良好的、文明的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政府的网络监督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做好充足的功课,将网络事件和社会事件放在同一位置上,就像预防社会犯罪一样,首先教育人们要懂法、守法。当有人越过了法律界限,他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只是一个工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还得靠道德和法律这两本说明书和使用指南来进行引导和教育。让人们学会正确的使用用其精华,去其糟粕。相信这种风气一旦形成,像秦火火这样的事件就是这种不文明事件的终止。依靠毁他人来“火”自己的事件就不会再次发生! |
相关阅读:
- [ 04-18]“秦火火”为“火”“玩火”
- [ 04-10]“秦火火”被公诉,“后来人”当引以为戒
- [ 12-27]我眼中的2013年中国年度汉字:网
- [ 08-26]谨防大V变大谣
- [ 08-23]面对谣言,为什么不能站出来反驳?
- [ 08-23]“大V”道德底线 也应成为法律边界
- [ 08-23]靠什么终结“网络大谣”的神话
- [ 08-23]无视“底线”的“出名”不靠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