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纪委网站通报,四川省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部门。通报显示,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人的触角涉及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政府工程、市政交通等多个方面。(5月8日《新京报》) 越是与李春城关系亲密,“拿地能力”越强。让成都多名地产商人不服气的是,李春城弟弟李春明和部分亲属在成都天府新区、双流等地成立的多个房地产公司,原本在成都房产开发市场上籍籍无名,但别看人家公司没什么实力,“拿地能力”却十分惊人。在成都行政中心南迁前,李春明在天府新区海洋馆附近,以50万元一亩获得数百亩土地,待行政中心南迁后,土地价值飙升,李春明以200万一亩将该地倒手,获取暴利。 所谓关系就是生产力,权力就是超额利润。联想到网上有个叫“领导弟弟开公司”段子,某领导当上某地一把手后,其弟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刚开始没人知道其弟是谁,四处碰壁。某日当地召开反腐大会,领导在台上大拍桌子,你们不要以为某某是我弟,就违反原则,网开一面,否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会后其弟时来运转、大发横财。没料到,李春城拿地秘籍,尤其是那拿100亩土地,一笔轻松赚取15000万元纯利的故事,不仅是段子所不敢想象,就连见多识广的所谓哈佛案例,也只有叹息的份。 至于如何增强“拿地能力”,才是李春城最厉害的。理论家们要真牛,早亲自“拿地”去了。谈到创富能力,经济学家和商学院教授们当然要讲创新、高科技、风险投资。在一种叫做投5000万坐收15000万元的纯利面前,其他的也许只剩下赤裸裸的“苟富贵、勿相忘,苟富贵、批土地,苟富贵、批工程”了。 就是这样一种无法用理智来解释,甚至也见不得光的魔术,玩转的人显然不止于李家兄弟和成都“哈尔滨帮”一例。大多数人希望终止这门无聊的艺术,并不是止于暗示。相关部门不妨检查一下,一些开发商的土地到底是怎么拿到手的?合乎法定程序吗?土地出让金交齐没?政府有没有以支持项目的名义给予不合适的优惠?总之,应以李春城案为起点,遍查“拿地能力”背后的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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