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后,辽宁多所高中因体优生人数较多引发质疑。其中,本溪市高级中学体优生比例近9%,成为关注焦点。对此,7月2日,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局、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获得加分资格的高考体优生填写《考生申报体优生加分资格诚信承诺书》或《考生自愿放弃体优生加分资格申请书》,让考生自证真伪。 高考加分如果存在造假,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从高考加分资格造假中牟利,涉嫌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这需要由司法机关介入严查,为何却演变为由考生自证真伪,将违法犯罪问题弄成道德诚信问题? 按照辽宁省有关部门的要求,体优生将填写《承诺书》或者《申请书》,请问辽宁有关部门,如何处理填写放弃申请的学生,是不是他们放弃了高考加分资格,就既往不咎,当成没有事情发生一样?按照这种处理办法,收受贿赂者只要积极退赃,也就不需要追究刑责了。又如何处理填写承诺书的学生,是不是填了承诺书,就相信他们的诚信,认可其加分?或者说,有关部门只对填写承诺书的学生做追查,如果查出问题,高考加分资格将被取消,同时追究不诚信的责任? 其实,在这起体优生加分事件中,辽宁有关部门的表现,一直经不起质疑,可谓漏洞百出。首先,在体优生名单公示中,公布的信息很不全,连考生的姓名、测试的成绩和高考录取优惠条件等基本信息都没有,这表明教育部门在审查体优生资格时,并不严肃。其次,针对家长的质疑,有关部门承诺要对体优生进行复测,可是复测却不对外开放,关起门来复测,这样的复测会有怎样的公信力?为何不开放复测的过程,让家长、学生、媒体代表监督复测?有关部门有何顾虑? 对于高考加分腐败,公众应该放弃由行政部门进行自查的幻想,而应该由司法机关直接介入调查。必须承认的事实是,体优生高考加分已经形成联系家长、体育部门、行业协会、教育部门的利益链,地方体育、教育部门都是利益链的一环,因此要靠体育部门、教育部门自己来清理门户,谈何容易。 处理辽宁这起体优生加分丑闻,当务之急,应该调整调查主体,不应该再由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主导调查,而应该把教育部门、体育部门都作为调查的对象,为此,有必要成立人大、司法机关、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对这一丑闻进行深入的调查,给公众以清晰的交代。如果查出确实存在高考加分造假,对于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的负责人除要追究行政责任外,还要根据违法事实,追究法律责任;而对于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不能仅仅取消体优生加分资格,而应该视为高考作弊处理,取消高考录取资格。 眼下正是高考填报志愿的关键期,对于辽宁教育考试部门来说,在这起事件没有水落石出前,要延缓高考志愿填报,因为每个学生的情况都可能关系到学生志愿填报和整个录取结果的变化,有关部门不能以时间紧迫为由,草率处理这一事件。 改革高考加分机制,需要在两方面着力,一方面,要把认定高考加分资格的权力,从行政部门转向专门的教育委员会,加分项目的确定、加分资格的认定,由公众参与决策、监督,不能就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行政决策、行政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不可能让加分变为一片净土,而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沃土;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高考录取制度改革,探索考试、招生分离的考试录取制度,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扩大考生的选择权,把目前的高考加分纳入多元评价体系。 冰启(上海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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