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晚上11点多,在京台高速由南向北K458公里处,一名乘坐高速大巴客车去济南的产妇自称即将临盆,却被客车司机赶下车。结果,产妇在高速路边自己咬断脐带产下一名女婴。报警后等待救助的过程中,这名43岁的彝族产妇还抱着孩子步行了近6公里。所幸的是,被送到医院治疗后,母女平安。 我们很难想像,那6公里的漫漫长路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一个母亲愿意为自己的孩子做任何事情。一群人伤害了她,但怀中的宝宝给了她继续前行的力量。 败类,禽兽,在网上,比这还难听的词不绝于耳。网友们的愤怒情有可原,公交车上孕妇无人让座尚且会引发众怒,何况是丢弃一名临产的母亲。司机的行为已经击穿了普遍意义上的对人性的所有底线,让全社会背上了沉重的道德包袱,怎么谴责都不为过。 我们无法原谅也无法理解。司机的冷漠与女子的坚强,恰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本来可以用爱心的方式交集在一起。我们曾经见过马路上那些主动为产妇围起来的人墙,也曾经见过雨中为产妇撑起的伞,那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一幕。 对于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司机有很多应对办法,打电话报警,打电话叫120,如果事情紧急,在车子上圈一块地方,让她躺下来,找一个妈妈帮忙也是一种办法。可他偏偏选择了最坏的一种办法。 对女子是这样,对司机而言何尝不是。司机认为自己只是赶了一个人下车,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被赶下车的那个人之后遇到了什么事,跟他无关。可是,乘客买了票就与运输公司达成了协议,司机有责任将其送到目的地。中途赶人下车,首先就破坏了约定,他要承担法律责任。在高速路上将乘客赶下车,她怎么下高速,一个孕妇,她有可能翻过高高的高速公路护栏吗?出了事怎么办?他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产子是一件高风险的事情,有时候甚至是致命的,难产了怎么办?得并发症了怎么办?这些事一旦发生,他同样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这么多风险,全被司机抛之脑后。这是怎么样的冷酷无情才能轻飘飘地甩出下车去那句话。 某种程度上说这么做也非常愚蠢。他的行为其实也把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这跟马路上扶不扶老人,别人危难之时能不能出手相助,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做好事得不到回报,做坏事得不到惩罚,社会就会失衡。如果道德不足以约束一个人的行为,那么法律就应该及时出场。社会有责任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她的利益,让法律来找回正义,这不仅是为产妇讨回公道,也是在维护社会本身。 我想,眼下最重要的是找到这辆车,找到这个司机,母子平安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我们大家都应该为之高兴,但不能让那个司机侥幸的心理得逞,他必须受到处罚。也许,这就是我们安慰一个母亲的最好方式。 |
相关阅读:
- [ 08-18]将产妇之死归结为生育文化不合时宜
- [ 08-15]产妇死亡事件,舆论流水线的次品
- [ 08-15]湘潭产妇之死 医院告知义务不能缺失
- [ 08-15]产妇之死撩拨公众的神经
- [ 08-15]别让产妇之死加剧信任危机
- [ 08-15]产妇死亡迷局中的媒体伦理
- [ 08-14]“产妇之死”,先别急着批评指责
- [ 08-14]湘潭产妇之死背后的三个疑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