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已经到来,春节正在走近,“公款贺卡”啥情况?本报记者分别走访了一位县委书记、一位机关办公室主任、一位社区干部,听他们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1月12日《人民日报》) 记者的走访调查结果令人欣慰。在中央严格的禁令之下,“公款贺卡”了然无踪,得到了全面取消。 一些公职人员在为“公款贺卡管住了”,没有了“公款贺卡”的烦恼而备感轻松的同时,心里也有一些纠结和担忧:以后会不会所有的福利待遇都被取消了,公职人员会成为“零福利”群体呢? 这种担忧未免有些多余。实际上,十八大以来,中央不遗余力所要取缔和杜绝的,是一些公职人员超越国民待遇的“特殊福利”,是“腐败利益”,而非正常的福利。有正常福利而没有“腐利”已经成为新常态,公职人员应积极适应这种新常态。 一方面,要清楚“腐利”与正常福利的边界。“腐利”与正常福利虽然都是利益,却有截然不同的边界。应该讲,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跟“四风”问题相关的所谓“福利”,诸如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等,都是“腐利”。而符合相关规定和务实节俭原则的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特别是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则属于有关人员应当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分清什么是“腐利”,什么是正常福利,知道什么不行什么行,落实有关福利待遇才不会失之偏颇。 另一方面,要通过提高认识来适应新常态。认识和理解好新常态,才能积极适应新常态。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及一连串的禁令, 根本目的是为了转变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的作风,而不是禁绝公职人员正常的福利待遇;要深刻认识到“保障正常福利”与作风治理并不矛盾,“保障正常福利”绝不是给作风治理踩刹车,而绝不能借“正常福利”之名行腐败之实,让作风问题发生反弹。要充分认清“腐利”与正常福利的本质区别,自觉做到“腐利”不能有,而合理合法的正常福利也不能少。 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不断得到规范和细化。公职人员要认清形势,在全面深化改革、反腐倡廉和不断改进作风中,主动适应有正常福利而没有“腐利”的新常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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