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权官司”能否终结行政管理的“金口玉言”? 郭元鹏 人行道上划出停车位,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这种现象,一些行人都是反感的,但大多是却是沉默不语。原因在哪?虽然,很多人也认为这种行为不妥,但又都觉得是政府行为,也就慢慢习惯了。这是对行政管理“金口玉言”现象的忍让。 这起案件的审理,无论原告是输是赢,对于法治社会来说,都是一种胜利。这里有两个亮点:其一,这样官司法院愿意受理了,要是以往,估计这事到了法院的大门口也就终结了;其二,敢于为了“路权”而去状告当地政府,这本身就是权利意识的觉醒。人行道是供行人走的,为何成了停车的地方。 对于见怪不怪的一些行政管理现象,尽管是不合适的,尽管甚至已经触碰法律底线,但是往往大家对这种“金口玉言”现象是默认的。类似的事情其实很多:绿地游园要扩大,占据了人行道,结果人们只能侧着身子走过,也就有了“30公分”的人行道的悲催;道路拓宽,路灯要搬家了,于是也安装在了人行道上,没人反对,只是默默的绕道行驶;商家要举办活动了,于是政府部门批准他们在市民游园搭建起舞台,我们看到后悄悄地离开了。 虽然说,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一个法治时代,一切行为都应该在法治的圈子里,而不能让权力逾越底线,更不能让权力打破秩序和规则。就如人行道上划设停车位的做法,很显然已经侵犯了行人步行的权益,可正是因为是政府部门的决定,我们就默不作声。试想,假如是商家占道经营,我们会如此“坦然接受”吗?管理部门在人行道上划定停车位的做法,和商家的占道经营何异?商家占道经营是违法的,执法部门占道设置停车位就合法? 各种公共设施,都有自己的属性,各司其职才会是和谐的。一如行人不能到机动车道行走是一样的,一如男人不能到女厕所去方便是一样的,哪怕女厕所里是没有人的。当各地都出现人行道成为停车位“不正常的正常现象”现象的时候,这反映出的是行政管理患上了“金口玉言”病。在不该设置停车位的地方设置停车位,即使有合理因素,政府部门难道不要征求群众意见?就能用“金口玉言”来代替游戏规则? “路权官司”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部门不能任性而为。另一方面,公民要有维权意识。法治时代,行政管理不能再出现皇权时代的“金口玉言”。(今日福建 ) |
相关阅读:
- [ 05-29]“走路”官司贵在唤醒路权意识
- [ 11-14]环卫工作业时应拥有“优先路权”
- [ 09-26]争取行人路权“动口”莫“动腿”
- [ 09-13]路权逼仄呼唤精细管理
- [ 12-10]还急救车路权从你我做起
- [ 12-03]拥堵城市中的路权问题
- [ 10-15]限制小汽车路权才是“治堵”之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