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学术造假”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2015-08-07 09:22: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日前,地处武汉的江汉大学教师姚振强,在网上实名举报该校法学院院长李卫东学术造假,相关网帖引发网友热议。姚振强告诉南都记者,举报并非出自个人恩怨。李卫东回应南都记者称,此事学校正在调查,暂不便表态。据悉,近日李卫东刚被公示拟任江汉大学副校长。(8月5日 南方都市报) 据悉,李卫东在其参与编写的学术著作“导论”中,抄袭率达49.25%,最高抄袭甚至达97%,可谓“最牛抄袭”。法学院长尚且如此,又如何给学生做榜样?这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败坏了学术界的风气,严重影响了学术界的声誉。 其实,对于学术造假事件我们并不陌生,早先就有唐骏“造假门”、袁新抄袭曾康宁硕士论文等事件,如今又现法学院院长抄袭论文,学术造假丑闻不断爆出,是谁,给“学术造假”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诚然,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在职称评定、业绩考核上,有些过分重视“学术成果”。把研究成果作为衡量、评价、考核最重要的“硬指标”,直接影响个人的升职、加薪。当然,就其本身而言,现代化的量化评价标准,较之无标准和“人为操作”,要进步的多。可如果只是以偏概全,不顾专业的特殊性,甚至忽视教学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软指标”,就很容易滋生急功近利的心理,给“学术造假”提供了“市场”。 然而,过分重视“学术成果”仅仅是学术造假的“导火索”。真正使造假者滋生存在侥幸心理的,恐怕是过低的造假成本。迄今为止,我国尚无对学术造假进行惩罚的法律。而相关单位对造假者多以批评、教育为主,至多经过一番检查,以撤职收场。这于造假者而言,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威慑力,对其在学术界的影响,似乎也并不明显。但是,若造假未被发现,可能带来利益却是巨大的,正是因为这 “低风险”而“高回报”的投资,才使得一些人甘愿“铤而走险”。 “严是公道,扬清风正气”。笔者看来,要想打破“学术造假”的“温床”,就要对学术造假行为狠抓狠打,绝不姑息。一方面,要从法律入手,对学术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其“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对造假者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提高思想政治、教学业绩所占比例,对于学术研究成果要重“质”轻“量”,并将实用性作为评价的首要标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