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不能随意染指“雨伞爸爸”的照片
2017-07-03 08:59: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因为一张给儿子打伞,自己全身湿透的背影照,刘侨2015年走红网络,被诸多网友称为“雨伞爸爸”。这张背影照打动了众多网友,也“打动”了不少商家。上至一些大型国企,下至小小的微信公号商家,不少企业采用了这张照片做广告。刘侨忙于工作一直无暇顾及打击这些李鬼,然而近段时间,当看到自己和儿子的照片被用在了酒类广告,这位伞爸坐不住了,决定走司法程序。(7月2日 澎湃新闻) “人红是非多”。对于“雨伞爸爸”刘侨而言,那张让他出名的照片,同样陷入一波又一波纠纷中。然而,这些纠纷,无辜的乃是“雨伞爸爸”,背后则是觊觎“雨伞爸爸”照片的商业广告商们。当“雨伞爸爸”不再选择沉默时,这种有关“爱”和商业利益的较量,必定值得关注,并成为“雨伞爸爸”们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定格之作。 即便是一张普通照片,作为照片中的人物,也享有肖像权,有依法决定使用照片和维护肖像权的权利。况且,“雨伞爸爸”的照片,已经被雨伞爸爸注册。刘侨对“雨伞爸爸”图片以及其中的人物形象等享有著作权和肖像权。因此,任何与“雨伞爸爸”照片相关权益的行为,都需要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而为。 现在,虽没有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在白酒、医疗器械等领域商业广告中出现,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不被过度商业利益侵蚀,不被设置在有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商业广告中,相关的法律还需要尽快补位。 近年来,像“雨伞爸爸”照片被滥用的类似情况不胜枚举。照片的使用,特别是商业性质的使用,需要征得相关人员的授权,更重要的是,商业广告主们,要自觉地形成尊重他人著作权、肖像权这样的守法意识,不能只站在自己利益的小圈子里“耍手腕”,否则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网络越是发达,各种利益诉求越强烈,越要加强对像“雨伞爸爸”照片保护一样的法律落实。商业广告者需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不能随意染指他人的权利,对权益拥有者保持应有敬畏。而更多的权益者也要主动站出来,与这些非法使用者进行权益斗争,更有益于推动权益保护秩序的形成和强化,间接提升违法成本,让背后觊觎者望而却步。 |
相关阅读:
- [ 07-03]查查“广告神医”背后的肮脏交易
- [ 06-30]彻底消灭“广告神医”还得用猛药
- [ 06-29]治理小广告需斩草除根
- [ 06-27]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 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为假药
- [ 06-26]清理社区小广告 助力创建文明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