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根据各地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进一步鼓励群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办法还特别设立了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同时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几成顽症,其中首要的治理难题是“发现难”。不过,再隐蔽、再狡猾的不法行为,终究需要企业员工去完成,经营者骗得了消费者和监管者,但瞒不过企业内部员工的眼睛。食品药品企业的员工和你我一样,都是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基本良知和善恶标准,他们或许为了养家糊口成为违法生产线上的一员,但一旦受到外部激励,他们就可能“反戈一击”,在道德感和利益的双重驱使下勇当“吹哨人”,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 这就是建立“吹哨人”制度的意义所在。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吹哨人”制度堪称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的一个利器,其作用早已为一些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在我国,近年来曝光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上海福喜事件等,举报人都是企业内部员工,他们也从违法生产线上的一员变成食药安全的维护者,完成了自我救赎。 建立“吹哨人”制度,重金奖励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内部员工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往往意味着丢掉饭碗,甚至面临着各种难以预知的风险。他们在担当“吹哨人”之前,势必要算算成本收益账,当可能获得的收益高于可能付出的成本时,他们才更愿意勇敢地站出来。所以,政府承诺的奖励必须充分兑现,这样才能形成正向激励,鼓励更多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 除了重金奖励,还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吹哨人”的一次举报就可能断了违法者的财路,甚至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他们势必对“吹哨人”恨之入骨。因此,保护举报人,不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避免他们被打击报复,应当成为“吹哨人”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吹哨人”制度的实质就是发动群众参与食药监管,而且相较于政府监管,“吹哨人”制度的触角更密、更长,成本也较低,可以为政府节省大量监管成本。试想,当每个食药企业的每个生产销售流程都时刻被潜在的“吹哨人”盯着,当企业经营者对身边的员工“防不胜防”,他们就不敢或没有机会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
相关阅读:
- [ 08-18]曝光食品安全谣言就应常态化
- [ 07-31]新规既出,食品谣言能止否?
- [ 07-31]铲除食品谣言,补上食品安全常识短板
- [ 07-28]得让食品安全造谣者赔偿经济损失
- [ 07-28]涉事食品企业辟谣是法定义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