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公众质疑的是大奖得主的真实性,背后则是公众对彩票整个操作程序公开、透明的质疑。这需要在保护中奖者隐私权和保障公众知情权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一夜暴富的神话,人们往往津津乐道。河南彩民独中双色球3.6亿元巨奖的消息,迅速在坊间引起热议,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质疑——如此离奇的中奖方式是否有作假嫌疑?面对质疑,河南省福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此次巨奖产生的细节,并表示此次开奖真实有效,中间不可能作假。

新闻发布会说是公布细节,但实际上并无细节可言,连记者提问的环节都没有,只不过是一再声称开奖真实而已。

当然,我们宁愿相信这个神奇的河南彩民,就是用神奇的方式中得巨奖。因为博彩游戏本身,玩的就是神奇,它没有什么特定的规律可循,中巨奖也完全只是运气。可问题是,当越来越多的人质疑大奖的真实性时,彩票的管理者应该用什么来回应这种质疑,以打消公众心中的疑虑。毕竟彩票是种公益性事业,公众有知情的权利,管理者有释疑的义务。

不消说彩票业不断爆出的黑幕和丑闻,如山西宝马彩票舞弊案、深圳双色球被黑事件;即便是公之于众的大奖,也极少见过得主现真身,甘肃亿元大奖得主不知何人,广州9600万大奖得主也未见真人。这次3.6亿元巨奖得主会否现身,还是未知数。

面对种种质疑,让大奖得主现身,无疑是证明真相的有效方式。然而,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却明文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理由是保护个人隐私权。

诚然,个人隐私权要保护。换个角度说,相信大部分人中了大奖后,可能都希望保密,不想自己因为中大奖而让生活不得安宁。但彩票作为慈善事业,其公益性又决定了公众对其有知情权。这种知情权包括了彩票操作的整个程序,大奖得主的个人信息自然也是其中一部分。而且,购买彩票者既然明知买彩是投身于公益,他在买彩时就应该意识到,中大奖后他的个人信息就不再是隐私,理应对公众公开。这就如同你参与了这个游戏,就应该接受这个游戏规则一样。

在国外,比如在彩票业发达的美国,专门立有一部《记录公开法》,里面明确规定,中奖者必须公布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个人资料,公民则有权到政府部门查询相关资料。而这也是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特别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彩,更有必要向社会公布其运作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大奖的最终归属。反观我们,在保护中奖者隐私权和保障公众知情权之间,并未取得很好的平衡,以致公众对彩票大奖得主的真实身份存疑待解。而这显然也是彩票管理进入立法阶段必须解决的一个难题。

表面上看,公众质疑的是大奖得主的真实性,背后则是公众对彩票整个操作程序公开、透明的质疑。作为公益性事业,彩票筹集资金的数额、去向、用途必须透明公开,开奖过程必须透明公正。如果在程序操作上欠缺必要的透明度,将给“暗箱操作”提供某种可能性空间。如何完善彩票操作程序?不妨从公开大奖得主身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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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否认3.5亿彩票大奖作假,称中奖号系机选号码。面对外界对河南彩民独中3.5亿元可能作假的质疑,河南省福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此次巨奖产生的细节。河南福彩中心电脑彩票科科长称,开奖真实有效,中间不可能作假。同时,投注站店主表示中奖号码系一注机选号码,不可能存在造假。以上通报内容不到30分钟 ,便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该新闻发布会没有记者提问的程序。

面对社会上沸沸扬扬的质疑之声,河南省福彩中心专门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可是,新闻发布会却只是相关官员在唱“独角戏”,并未安排记者提问环节,且不到30分钟就草草收场。这不由得令人想起武汉的那场号称“史上最牛”的经适房六连号新闻发布会——当时也未设置记者提问环节,发布会仅持续约55秒钟。窃以为,如此语焉不详的新闻发布会,不仅无助于消弭公众疑虑,反倒会让人产生新的疑问。

近年来,中国彩票屡屡引起社会质疑。又怎能让公众不质疑呢?以此次3.5亿彩票大奖为例,如此蹊跷的投注方式竟能揽得如此大奖,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而关于中奖者的一些传说也开始风行网络,更是为这一大奖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最“诡异”的一个传说是:半月前就有人在百度贴吧发帖预言要中3亿元,而该“神帖”发布者的IP地址为河南郑州市。发帖者在河南,中奖者也在河南,这巧合加重了网友的质疑。“忒假了吧,楼主的IP就是河南郑州的,不会就是安排好中奖那位吧?”还有人表示,只有穿越时空才可能做出如此惊人的预言……连“穿越时空”都整出来了,“神仙”和“外星人”说不定很快就要闪亮登场了。这中国的彩票业,已经大踏步走上“装神弄鬼”的“灵异化”道路啦。

所谓的“穿越时空”之类,当然是无稽之谈。但耐人寻味的是,作为公益事业的中国彩票,为何却开始“装神弄鬼”了呢?到底谁是中国彩票日益“灵异化”的幕后推手?有人说,是彩票管理部门的不公开、不透明的强横态度,有人甚至将其归结到当前社会存在的“信任危机”上。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现行的彩票管理法规上。

我国《彩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很显然,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对中奖者隐私和安全的保护,有其必要性。但同时,这也为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法律依据——想让我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没门!不让你瞎提问,你就老老实实闭嘴。彩票管理部门挟法自矜,公众也只好徒唤奈何。

实际上,彩票业属于公益福利事业,彩票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理应做到公开、透明。不公布中奖者的相关信息,显然是不尊重公众对彩票兑奖的知情权,更不利于公众监督。隐私权和知情权之争,成了困扰中国彩票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一边是中奖者的隐私权,一边是公众的知情权,两者都很重要,究竟孰轻孰重?《彩票管理条例》的制订者们反复权衡之下,把天平倾向了前者。我认为这样有其道理,毕竟中奖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但同时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彩票管理条例》作出的相关规定,完全是出于对中奖者隐私的保护,而并不能成为彩票相关部门回避监督的借口。这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就不能公布哪怕一丁点中奖者的信息——给不了公众“完全的知情权”,给“部分知情权”是可以实现的。比如一些地方福彩中心公布中奖彩票甚至税单的做法,就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怎样才能既保护中奖者的隐私,又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哪怕是一定限度上的)?这是一个亟需法律界人士进行探讨和明确的问题。否则,公众从权威部门那里得不到真相,就只好“胡思乱想”,这“彩票故事”可不就一天比一天离奇、一天比一天“灵异”了吗。长此以往,损害的只能是彩票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只有真正实现了彩票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彩票的公信力方能得到提升,彩票业才会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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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彩票爆出史上最高中奖纪录,河南一彩民仅花了176元买了88注福利彩票双色球,揽获3.599亿元的奖金,成为截至目前,我国中奖最多的彩民。据河南福彩中心宣传科科长马凯介绍,河南福彩今天凌晨确实召开了大奖预案会议,具体研究领奖环节的部署和保护大奖得主隐私的工作。

套用一句网络名言,我想说“不要迷恋彩票,中大奖只是一个传说”。前半句好理解,彩票管理部门一直在做宣传,让各种彩票玩法深入人心,也一直在提醒广大彩民,中大奖是偶然事件,概率很低,彩民一定要端正心态,把彩票当成一种娱乐,量力而行,不要盲目跟风倍投。不过,正因为中奖是小概率事件,对获奖者保护隐私工作又一直做得很好,平添几分神秘色彩,称其为传说倒很贴切。

经历过考试的人都做过选择题,A、B、C、D四个选项,瞎蒙还有25%的概率,也很难有人拿到满分。双色球中个篮球16分之一的概率,相之下选择题还有规律可言,用排列组合算一算,中头奖为17721088分之一的概率。一个人不仅如此精准地满足7位数,更是执着地一次买88注,清空奖池,简直就不是在碰运气,称得上神奇的预言家了。然而很多人对这样的传奇持怀疑态度。

3.599亿元用的是人民币计量,按美元或欧元计算,还不能跻身世界巨奖排行前十。2006年2月,美国“强力球”彩票中出3.65亿美元大奖,被内布拉斯加州8名肉联厂工人中得,得知中奖后,其中三名工人立即辞去了肉联厂的工作。今年8月22日,一位来自意大利斯卡纳区德彩民中得“超级大乐透”的头奖,奖金达1亿4780万欧元,创下欧洲有史以来彩票头奖金额最高的记录。不过,因为不少玩法头奖上不封顶,外国的彩民很少成倍投注,中奖难度很高,经常一两个月头奖连续空缺。最关键的是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却经常会在传媒上看到数千万甚至上亿美元大奖得主咧着嘴的笑脸,其姓名、身份等并未“隐私”。在彩票业非常发达的美国,《记录公开法》明确规定中奖者必须公布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个人资料。这样一来,彩民对中奖者身份知根知底,就不会产生暗箱操作的质疑。

从河南福彩中心启动紧急预案部署保护大奖得主隐私的工作,可以预见中奖者的身份还终究是个谜,最多会有张打上马赛克的脸。不过,我倒是觉得要让广大彩民释怀,透露大奖得主信息未尝不可。今年胡润财富榜上榜富豪门槛提高到10亿元,比该彩民有钱的富豪多得是,也未见他们人身遭遇危险,为何对中奖者信息如此噤若寒蝉、小心谨慎?不破除神话,难免影响彩票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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