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说鲁迅的气度。
萌生这个念头,是因为读到不少“气度”文章,有说梁实秋气度的,有说胡适之气度的,有说叶公超气度的,大致都与鲁迅有关。例如,1934年,梁实秋在《现代文学论》中论及“散文的艺术”时,将鲁迅列为“新文学运动以来,比较能写优美的散文的”五人之一,这是体现梁实秋气度的;例如,胡适曾在鲁迅去世之后秉公执言:“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这是体现胡适之气度的;又如,叶公超曾写长文对鲁迅的文学成就予以肯定,认为“五四之后,国内最受欢迎的作者无疑的是鲁迅”,连胡适也忍不住对叶公超说:“鲁迅生前吐痰都不会吐在你头上,你为什么写那样长的文章捧他”,这是体现叶公超气度的。
他们都很有气度,那么,鲁迅呢,他的气度?
我想起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的一段话:“《现代评论》比起日报的副刊来,比较的着重于文艺,但那些作者,也还是新潮社和创造社的老手居多。凌叔华的小说,却发祥于这一种期刊的,她恰和冯沅君的大胆,敢言不同,大抵很谨慎的,适可而止的描写了旧家庭中的婉顺的女性。即使间有出轨之作,那是为了偶受着文酒之风的吹拂,终于也回复了她的故道了。这是好的,——使我们看见和冯沅君,黎锦明,川岛,汪静之所描写的绝不相同的人物,也就是世态的一角,高门巨族的精魂。”我以为这段话能够体现鲁迅的气度,具有窥一斑而知全豹的价值。
凌叔华的小说大致都发表于《现代评论》。那个时候,陈西滢与凌叔华正在热恋之中。有文章批评凌叔华有抄袭行为。陈西滢怀疑是鲁迅之所为,弄出一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抄袭日本人盐谷温的学术公案。陈氏说:“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在我们看来,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也就罢了,何苦再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可是他还尽量的把人家刻薄。”此处说的“可怜的学生”就是凌叔华。
鲁迅为他选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作序,已在1935年3月。其时,凌叔华早已是陈西滢的太太,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也有了中译本,因陈西滢以及凌叔华的原因而背了近十年黑锅的“抄袭案”已经水落石出。然而,鲁迅选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不忘收入凌叔华的作品,并在序言中肯定凌叔华小说的“好”处,也给发表凌叔华小说的《现代评论》予以客观评述,绝无他与“现代评论”派论战时那种尖锐与凌厉。
我于是想起《论语·宪问》中的一段话。有人问孔夫子:“用恩德来报答怨恨怎么样?”孔夫子说:“那么,又用什么来报答恩德呢?只能用正直来报答怨恨,用恩德来报答恩德。”我想,从所谓“抄袭案”看鲁迅的气度,似乎用得上这段话。
鲁迅没有“以德报怨”。他曾说过:“在《中国小说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我声明了我的高兴,但还有一种原因却未曾说出,是经十年之久,我竟报了我的私仇。”他并没有忘了这被诬陷的“私仇”,被人打了左面颊而反将右面颊也凑上去不是鲁迅的作派。但这“私仇”的“报”法,只是洗刷了自己的冤屈。
鲁迅没有以怨报怨,就像陈西滢在这一事件中所做的那样,因为怀疑鲁迅写文章说他的恋人“抄袭”而捕风捉影地诬陷鲁迅抄袭,也没有借着选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的权力,轻而易居地公报私仇——这其实很简单,他只要对《现代评论》发表的小说,尤其是凌叔华的小说视而不见就足够了。
然而,鲁迅没有这样做,他是凭自己的良知来选编小说并予以公正评述的,就像孔夫子所说的那样“以直报怨”。
这就是鲁迅的气度。(宋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