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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温津贴每人每天5-8元
2010-07-08 07:48:43

“5-9月份,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企业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

这就是从2007年以来,福建一直沿用的高温津贴支付标准。据悉,目前暂没有上调高温津贴的计划。(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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