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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妇女治疗乳腺癌优惠
2010-08-23 07:59:38

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等近日发文称,将对城乡低保妇女患乳腺癌或宫颈癌(简称“两癌”)后续治疗实施医疗救助。

按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并向社会公开治疗“两癌”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应组织技术骨干全力做好救治工作,按规定对救助对象的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给予减收50%的优惠,大型设备检查费、手术项目费用给予减收20%的优惠。(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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