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监督体制下,有监督权的无法监督,有经济实权的无人监督,党政老一处于监督真空之中。这样的监督体制下,想不腐败都很难。
笔者认为,构建有效的监督体系,可以采取一下一上:一下,纪委作为常设制,由上级党委和纪委派出,派出人员工薪由上级支付,直接接受上级组织的领导,重点对党政一把手和中层领导干部实施日常监督;一上,纪委实行双重领导制,对同级党委负责,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主要听从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领导,而且主要是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
监督体制的工作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和生产、营销、财会等重要岗位。群众举报受理、查处,主要是对上级党委和纪委负责。特别是派出的纪委负责人,定期实行轮流推磨任职,不长期固定在一个单位。优秀的纪检人员不选八面玲珑的老好人、和事佬,慎重对待有争议、有棱角的纪检人员。
对互相检举、揭发的天津地铁党政一把手,不必过分乐观。他毕竟是难得的个案,况且,我们不能依赖于“举报”式的同体监督。(孙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