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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年内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来源:东南网 2011-08-02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赵倩云 杨鹏程) 今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辖属的县(市、区)将全部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即所有参保群众几十元的门诊费用也可报销了。同时,各级财政今年医保补助标准提高了80元,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项目,其总金额的70%都能够报销。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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