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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加名缴税是借法律之名钻空子
来源:东南网 2011-08-29 编辑:黄水来

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对婚前房产加名需要缴税,有着翔实的规定,但令人疑问的是:为啥之前不用缴税就能过去的事情,现在就非缴不可了呢?(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当然,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解释:《婚姻法》“新解释”引发了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潮。言下之意是:以前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人数少,我们工作量小,现在确认的人多了,我们的工作量就大了,所以……在此就想问问,现在工作量大了就要缴税,那么,有朝一日上班途中街道走向改了,工作人员上班走的路远了,是不是也要找个机会缴个啥税?

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为国家征税合法合理,而老百姓依法缴税合理合情。但在双方打交道的过程中,遵守法律为底线的同时,还需要讲道理!要看到:《婚姻法》“新解释”虽然增加了婚前房产认证的人数,但也减少了婚后房产判决的麻烦。两相对比,地税部门得到的便利要大得多,如果在这样的背景下,还要求加税,那不是“趁火打劫”是什么?如果因为政策、社会大环境的突变,管理部门就引经据典加税,那么,本质上无疑是在以法律之名钻道德、情理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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