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财税新政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来源:东南网 2011-08-31 编辑:黄水来
在支出上,将合理安排财政教育经费,保证教育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努力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县教育扶持力度—— 今明两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一半以上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逐步提高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力争2012年达到国家要求每生每年12000元。到2012年,基本化解高校债务风险。 今年起,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到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 今年起,省级财政对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标准与中央补助标准相比,低的调整为中央补助标准,高的维持现有标准,相同的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但补助后的标准最高不超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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