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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号:一元钱举报奖鼓励违法?
来源:东南网 2011-09-24 编辑:唐丽萍

无论是这样的奖励还是这样的官司,都让人开了眼界。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许多人开打1元钱的官司,相信没有人会冲着这1元钱的经济利益而打的,这其中所花费的时间和本钱,都不是区区1元钱可以衡量的。只要不是白痴,相信这笔账都能算明白。那么,明知不划算,缘何还要打蚀本的官司?说白了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样的官司当然不在乎那象征性的1元钱,在乎的是争个面子,或者说是非曲直,得到某种心理上的安慰。

但是,1元钱的举报奖励和1元钱的官司还是有所区别的。愿意打1元钱的官司,就当事人而言没有多少经济意义,但对于宣传法制,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却不是1元钱能够衡量的。而1元钱的举报奖励,是由国家执法部门作出的。在当事人举报以及配合执法部门调查的过程中,其所付出的辛劳和代价,已经远远不是1元钱所能衡量的。执法部门作出1元钱的奖励决定,对于举报人而言,产生“侮辱”的想法并愤而起诉,还真难说是举报人无理,至少从情理上说,举报人是说得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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