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及洗钱案二审下午宣判
来源:东南网 2011-10-13 编辑:黄水来
此外,扁家原本存放在国泰世华保管室中的7.4亿元,从保管室搬运到元大马家金库、再转汇到瑞士威格林银行、又汇到美国买房子、以及部分用在以人头购买宝徕两户住宅等过程,是否构成洗钱。 全案有关金控业者送钱给扁家的事实几无争议,主要争点除金控并购是否属于“总统”职权范围外,另外,国泰给的4亿、元大给的2亿,究竟是政治献金、还是行贿款?在帮扁家处理买房、汇钱的企业界人士究竟知不知道经手的钱是不法犯罪所得,都是全案焦点。 今天宣判的被告,除陈水扁、吴淑珍、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等扁家人,还包括国泰金控前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马维建父子、兆丰金控前董事长郑深池等企业界重量级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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