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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厅详解居民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来源:东南网 2011-10-26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26日讯(记者 林思凯) 今年7月1日起,我省46个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市、区)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过程中,不少人对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参保方式和相关政策提出一些疑问。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就一些热点问题作出解答。

据悉,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与新农保基本一致,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居民,均可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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