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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州小学秋季招生意见出台
来源:东南网 2012-04-27 编辑:唐丽萍

这些学生

可特殊照顾入学

《意见》明确了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这两类情况为: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外籍子女原则上应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特殊情况的由暂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安排指定学校就读。

在福州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今年台商子女定点接收小学共有15所,分别为: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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