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政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
来源:东南网 2012-05-28 编辑:黄水来
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应分别达到40%和55% “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和农机化示范推广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28日讯(记者 方炜杭)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应分别达到40%和55%,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方式进入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新阶段。 根据《意见》,我省农业机械化将重点发展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植保和初加工机械。到2015年,在闽西北产粮区,重点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普及水稻耕种收机械装备,努力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跨越发展。在沿海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并大力推广耕作、起垄、节水灌溉、高效植保机械,提升设施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 在农机工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农机工业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准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引导支持中小型农业装备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研发生产节能、环保、低碳、具有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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