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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8公职人员吞25万放行未检猪肉
来源:东南网 2012-06-07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7日讯(记者 康泽辉 文/图)每月固定交上几百元,就能公然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甚至,卖病死猪肉被抓获,交笔暂扣款,还能接着卖。这样的事情,你能想象?不过它就真实地发生在了龙岩市新罗区。

1999年至2011年8月,新罗区牲畜定点屠宰办公室(下简称定点办)的8名公职人员,以罚代管,截留暂扣款,吞下金额达25.35万元,却放行了上万头未检疫生猪、50万斤未检疫猪肉和1400多斤病死猪肉。

5日上午,这8名公职人员被新罗法院一审判刑。被告人、定点办负责人、61岁的章某豪,刑期最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没收财产2.5万元。

被查获病死猪肉照样流入市场

为了规范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行为,同时监督定点屠宰场的日常运作,1999年,龙岩市新罗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设立了这个管杀猪的17人部门——— 新罗区牲畜定点屠宰办公室。

2009年3月,定点办改组,剩下8名公职人员。章某豪是办公室负责人兼督察队队长,林某云和连某伟是副队长,刘某正是副主任,苏某攀主要负责财务,另外还有队员李某勇、张某江和黄某麒。

平日里,这8人就分成两组。一组以章某豪为分队长,另外一组则由林某云负责。市区范围外加郊区,两个小组分包市场负责。

养猫抓鼠,但是这8只管杀猪的猫,似乎并不抓老鼠,而是冲着“人民币”,和老鼠勾搭在了一起。

2010年5月左右,定点办在西陂镇某村的李某材家中,查扣了700多斤病死猪肉。在李某材上缴了1.5万元罚款和3000元垃圾处理费之后,定点办竟然让李某材自行处理病死猪肉。在定点办平分暂扣款的同时,这些病死猪肉流入了市场。

2011年2月,黄某水运载7箱病死猪排骨,重达400多斤,准备托运到泉州。在龙门镇加油站附近卸货时,被定点办查获。黄某水被罚款2万元。而章某豪没有销毁病死猪排骨,反而转送给长汀人吴某聪,造成这些排骨流入市场。

根据起诉书,定点办收取暂扣款后,再度让1400多斤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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