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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至2094元
来源:东南网 2012-07-03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3日讯(记者 萧镇平)漳州再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昨日开始,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最高额将从25万元上调到3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将从35万元上调到50万元。昨日,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已下发,调整执行时间为7月2日至12月31日。

另外,本月起,漳州公积金缴存标准,月存上限从原先的1774元上调至2094元。

缴满半年即可贷款

以往,住房公积金需要缴满一年方可申请贷款。此次新政规定,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本,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必须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新政规定,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月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

上限调至50万元

今年5月,漳州市放宽公积贷款额度,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最高额将从15万元上调到25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将从25万元上调到35万元。

此次,新政策再次放宽贷款额度,新政策规定,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是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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