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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敦义发律师函促《壹周刊》澄清
来源:台海网 2012-07-26 编辑:黄水来

台海网7月25日讯 吴敦义今天委托律师发函壹周刊,认为7月19日出刊上架的第582期报导,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促请壹周刊以合理篇幅刊登吴敦义澄清函全文,以正视听。

据联合晚报报道,24日委托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律师发出声明,一一澄清驳斥近日不实爆料;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今天晚间发出律师函,促请壹周刊澄清。

律师函中提及,第582期壹周刊标题为:“林益世案延烧,蔡令怡急电吴门忠探内情,吴敦义大桩脚拿陈启祥1000万报导中”,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

律师函中指出,“蔡令怡女士并未于7月11日与吴门忠为任何电话联系,此有通联纪录可稽;吴门忠并非吴敦义之‘大桩脚’,吴亦不知悉陈启祥有透过吴门忠之配偶陈莲珠居间介绍认识林益世之事。”

律师函指出,“前述报道内容已造成吴敦义之困扰,如未予澄清,恐造成一般民众之误会。本所律师爰代吴敦义函请贵公司于近期出刊之,《壹週刊》以合理篇幅刊登吴敦义之澄清函全文,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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