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台海经济圈构想福建要先行,首要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自身的跨越发展。
首先是建设基础设施。一要建设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构建各个重点城市之间的快速通道,构建海西与周边三个经济增长极以及腹地周边之间的交通联系通道,提升速度和容量。按照国家中长期高速公路、铁路和港口发展规划,加快规划和建设福建陆海空交通网,增强试验区内和试验区与长三角、珠三角(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联系,打通人流和物流通道。二要大力发展信息基础设施,特别是高速信息网络及其内容服务。近期可考虑实现有线宽带网络到户,在核心城市区逐渐部署无线宽带网络通信设施;中长期可考虑整个海西(包括在海陆空交通工具上)覆盖无线宽带,开通新的对外光缆,增强与台港澳地区、美国、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区域的联系。
其次是创造和探索新的环境机制,建立健全新的政策法规。
一是建立新的管理运行体制。在试验区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形成一套更加高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试验区管理体制建设可以分期完成。在试验区建立初期,由中央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福建成立办事机构,由国家授权福建,逐步建立完善适用于试验区的法律法规。建立包括长三角、珠三角、福建、江西、港澳、台湾等有关方面的联席会议和协调沟通机制。随着试验区试点工作逐步深入,可将管委会行政范围从种子区扩展到核心区,紧密联系沿海六市,做好城市间的产业分工和布局。
二是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学习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运行经验,成立有关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某些部门的主要人员,甚至开发总公司CEO,都可以面向国内外招聘。采用国内外招标方式制定海西主要规划,允许国内外共同开发、管理、经营部分区域或行业,鼓励两岸根据“对等、互利、共赢”原则,各自划出部分地区和行业共同开发、管理、经营。考虑成建制、成团队地引进国内外的开发、管理、经营和研究团队,按照国际上最有效的机制运行。
三是形成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随着试验区与周边三个经济增长极之间物流、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打通,科技创新要素将逐渐在试验区汇集,并大大提升试验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海西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国家要在科技政策和重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结合试验区的科技基础特色建立若干国家重点试验室和工程中心,逐步形成试验区内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试验区自主研发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使其能够尽快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台湾地区的产业技术转移。
四是探索新的经济运行模式。试验区为对外和两岸经贸合作搭建平台,实现无缝连接。海西对外和两岸投资贸易领域正由过去以制造业为主逐渐向服务业领域延伸,海外和岛内金融等服务业赴闽设点、投资正成为新的热点。建立开放的国际化投融资机制,建立海外和两岸间有关投资、贸易以及金融合作领域的交流与监管机制。建议国家授权率先在海西开展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在试验区内逐步开展中外和两岸货币直接兑换,在区内协商成立金融监管机构;参照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的CEPA协定,放宽台湾银行业进入门槛;允许中外(包括两岸)银行业在试验区内共同提供担保、融资等服务;在平等互利、互惠共赢的原则下,商讨开展两岸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