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清平”问:打造中国特色的财产公布阳光法,您对此怎么看?
李金华说,看了王清平的模拟提案,我也很受感动,说明网友、社会上广大公众对怎么从根本上防止腐败问题非常关注。这也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有一条就是如何公布公务人员、政府官员的财产,使它更阳光。
中央都发过一些通知,有过规定,公务人员要及时报告或公开一些重大收入,公布自己的财产。但是执行的社会并不是非常满意,什么原因呢?我觉得这里面可能有很多客观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主观的原因。
客观原因,我感到我国还没有完整的健全的法律。很多问题在法律的界定上是不明确的,或者现在难以把它界定清楚。比如官员除了自身,夫妻两个人一起生活的财产以外,还涉及到子女,如果说子女不独立的,不独立的子女在我国一般没有什么财产,连独立生活的能力都没有,或者说他自己都没有收入,他就没有什么财产。凡是独立的,参加工作的,这部分人跟官员是个什么关系?这个财产应该算不算官员的财产?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一个问题。现在坦诚来讲,老百姓不满意的,就是有些官员自身看起来,他的账面或者财产并不是很多,但是很多子女的财产非常多,这个问题就很难界定。大家最不满意主要是这个问题,从现在揭露的很多案件都可以看出来,很多腐败问题都是通过子女、通过亲属反映出来的,这个问题怎么界定。如果只是把跟你分开居住的、独立的子女,不包括在内的话,来看官员的财产,他不能向你反映问题。所以,在法律上要界定这个问题。这是第一。
第二,我们反映官员财产的总信息是不完整的,我曾经在审计署一段时间填报一张表,实际上就是工资,最多就是在外面的讲课费,别的就没有了。但是现在很多官员也不完全就是工资和一些讲课的费用,有很多其他的“灰色收入”。有些收入,银行反映不出来,其他方面也反映不出来,这个就不完整,这个公布出去,把过去一些贪官污吏的案件拿出来,他在暴露以前是不是申报过,申报过的肯定没有后来记录的问题,这个东西现在在操作上还是有很大的困难。我觉的法律上要完善,怎么操作,包括整个信用体系如何建立起来?现在我们的“现金交易”很多,好多“灰色”、“黑色”收入是通过现金来进行交易的,如果他自己,他也不可能申报,甚至现在还有很多用人家的假身份证去开户、去炒股,类似这样的事情也不少,不能反映正常的收入情况。这个问题要真正如实、准确地申报自己的资产,中国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大量的工作。这是我的基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