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打造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微平台”
2016-07-01 16:45:34??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江超 我来说两句 |
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顺应时代潮流,创新工作思路,以花城街、秀全街为试点,建立了“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微信公共号”、“屋主微信群”及“来穗人员微信群”,拉起了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微信网,形成了以“微管理”、“微沟通”、“微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成效。 “微管理”实现内外管理“无盲点” 试点街道的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通过建立辖区“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微信公共号”,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法律法规、最新政策条例以及服务资讯,为来穗人员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自微信公共号建立以来,累计发布《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指南》、《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消防九条要求”、“屋主义务”和“承租人须知”等消防和法律信息6032条。出管员通过建立微信群与出租屋屋主和来穗人员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来穗人员动态,知晓来穗人员需求,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微沟通”实现管民交流“无障碍” 根据分片包干管理制度,以“微信群”的形式加强出管员与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沟通。出管员和出租屋主、来穗人员通过“微信群”实现了实时对接、无障碍交流,对于提出的有关登记、报送、更新信息等相关业务问题,对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疑问,出管员都能及时进行解答和解释,遇到涉及到其他部门的业务问题,出管员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第一时间为来穗人员排忧解难。“微信群”平台的建立为来穗人员和出管员之间的沟通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大大提高了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效率,微信群建立以来,共采集有效信息8000多条,“人屋”纳管率提升6.8%。 “微防范”实现防范宣传“无死角” 一是利用“微信群”和“微信公共号”不定期发布预警防范提示,通报各地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典型诈骗案件等情况,提高来穗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向来穗人员宣传防诈骗、防盗、防抢等信息以及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来穗人员的防范能力,做到从源头上预防。三是向来穗人员征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讨论安全防范的好手段、好措施,并及时总结分享好的措施方法。来源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