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B”: 不给律师费 不听法官劝 因代理合同纠纷,曾某被广东一律所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曾某应该支付律所10.8万元和相应利息。由于曾某没有按期还债,去年10月8日,律所向番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曾某寄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曾某不为所动,既不还钱,也不向法院依法申报财产。法院于是调查了曾某的财产状况,扣划了他在银行的存款2.5万余元。 此后,经办法官致电曾某,要求他继续履行义务,并向他阐明了拒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谁知不仅不听从法官的劝解,反而以各种理由予以搪塞。 出招 全村知他“老赖” 只能主动还钱 鉴于曾某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经办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惩戒。经申请执行人广东某律所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曾某在其所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于是法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书在其村部予以公示。 这一招果然很灵,曾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不仅出行受阻,而且因为他的行为被村民知晓,严重影响了他在村民中的信誉。鉴于此,曾某终于主动联系法院,全额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还清了拖欠的律师费。 “老赖C”: 买卖有纠纷 不给违约金 去年12月2日,天河法院执行局的赖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男的一条信息。“赖法官,您好!本人是张某男,刚通过网银转账7300元到法院账户,请查!关于我的执字第945号案,还要麻烦您帮我撤销我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目前我为这件事几年来心里都极度不安,支付宝都不敢打开,看到那几个‘信用较差’触目惊心!希望您能帮忙解决一下我的问题……” 原来,广州市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张某男应协助建设公司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的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并支付违约金2.8万元。但因张某男未履行上述义务,该建设公司向天河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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