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法院追“老赖” 如今:“老赖”找法院
假期坐飞机、坐高铁出游是一件乐事,但不是任何人都能买得到高铁票、飞机票的,比如欠人钱财的“老赖”就买不到。广州中院日前通报了一批“老赖”案例,这批“老赖”由于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生活处处受限,不仅买不了票,还卖不了房,甚至无言面对家乡父老,不少“老赖”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还债。
文/广州日报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伟锋
“老赖A”:不还车贷款 车子无踪影
30多岁的范某向银行贷款购车,后其因逾期未还款被银行起诉到海珠法院。2011年,海珠法院判决范某应清偿借款本金、利息等合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未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向各大银行、车管所及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除查封了范某所有的汽车档案之外,未发现范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该车辆去向不明,未实际扣押到案,暂时无法处理。经办法官前往范某住所地调查,也未发现他的去向,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出招
上“失信人名单” “老赖”卖不了房
2013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海珠法院将范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此同时,广州中院也按照上述《规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协调建立信用核查前置机制,要求上述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今年4月,海珠法院收到了增城国土规划局发来的《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处分房产的函》。函件称,由于近日范某已向该局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该局在前置信用核查过程中发现范某为海珠法院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将该情况向海珠法院作出通报。
收到来函后,经办法官立即行动,顺藤摸瓜找到了消失已久的范某,并查明范某在2014年购买了增城市新塘镇的一处房屋,并打算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但范某已被纳入了失信名单,他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受到了阻碍。
面对现实,范某表示悔不当初,主动履行了部分债务。对未履行的债务,范某希望能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尽快偿还,还请求法院解除信用惩戒。
“老赖B”:
不给律师费 不听法官劝
因代理合同纠纷,曾某被广东一律所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曾某应该支付律所10.8万元和相应利息。由于曾某没有按期还债,去年10月8日,律所向番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曾某寄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曾某不为所动,既不还钱,也不向法院依法申报财产。法院于是调查了曾某的财产状况,扣划了他在银行的存款2.5万余元。
此后,经办法官致电曾某,要求他继续履行义务,并向他阐明了拒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谁知不仅不听从法官的劝解,反而以各种理由予以搪塞。
出招
全村知他“老赖”
只能主动还钱
鉴于曾某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经办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惩戒。经申请执行人广东某律所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曾某在其所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于是法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书在其村部予以公示。
这一招果然很灵,曾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不仅出行受阻,而且因为他的行为被村民知晓,严重影响了他在村民中的信誉。鉴于此,曾某终于主动联系法院,全额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还清了拖欠的律师费。
“老赖C”:
买卖有纠纷 不给违约金
去年12月2日,天河法院执行局的赖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男的一条信息。“赖法官,您好!本人是张某男,刚通过网银转账7300元到法院账户,请查!关于我的执字第945号案,还要麻烦您帮我撤销我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目前我为这件事几年来心里都极度不安,支付宝都不敢打开,看到那几个‘信用较差’触目惊心!希望您能帮忙解决一下我的问题……”
原来,广州市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张某男应协助建设公司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的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并支付违约金2.8万元。但因张某男未履行上述义务,该建设公司向天河法院申请执行。
出招
限制购买车票
“老赖”乖乖还钱
天河法院立案后,向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张某男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情况,并在2015年7月13日扣划了张某男的部分银行存款,此后没有查到张某男的下落和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经办法官将张某男纳入了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当时,张某男正出差在外,返程时,他得知自己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被限制购买高铁票,心里受到很大的震撼,思前想后,遂找到法官,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给赖法官发了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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