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以下简称《计划》)。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根据该行动计划的规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该行动计划的执行、监督与评估工作。
最近,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该行动计划颁布以来的执行情况作出报告,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联席会议机制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执行情况中期评估会,共有5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200多位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扩大立法活动的公众参与
《计划》提出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的过程中,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根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要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实现了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这一重要民主立法以形式的常态化,为广大人民群众表达对法律草案特别是制度设计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了一个开放、直接、持续、稳定的渠道。按照这一要求,今年以来,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通过中国人大网站、人大公报及其他主要网络、报刊进行公布,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公众反应热烈,以电子邮件、书信、电话、传真等各种方式,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许多是非常富于建设性的,为法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支持。尤其是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直接关系民生或者涉及公民权利保障的法律草案,更是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比如,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11327件和70501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细致的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及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社会进行反馈;将归纳整理的公众意见和建议作为常委会会议参阅资料,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法律草案时参考,充分发挥了公民、组织在立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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