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助须改进方法,创业板上市应逐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记者:在发展新兴产业中,政府的财政支持不可或缺。您的观点是什么?
陈清泰:在一些重要产业的关键环节面临升级突破的关键时刻,需要政府以足够力度的资金和政策投入。
财政支持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主要用于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等。二是支持扩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金对大学和研究机构研发活动的资助。三是竞争前的研发补助和鼓励有社会效益的创新结果。
以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升级有两种选择。一是从生产、供应侧入手,支持创新的过程,改进技术和产品的供给;二是从消费、需求侧入手,支持创新结果的应用。
记者:您认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应放在哪个方面?
陈清泰:财政资金支持的主导方面应更多体现“竞争前”、“补需方”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擅长做的是“补供方”。现行的做法是由企业申报,由政府部门选项目、分钱,并对成果进行评估、鉴定、表彰,这不仅使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而且容易产生“政策失灵”。一方面,企业编个“故事”就能向政府要钱,从而得到“寻租”获利的机会;另一方面,会造成“跑部钱进”、政企不分。
记者:融资难是新兴产业面临的共性难题。这方面政府该如何做?
陈清泰:目前,面对日益活跃的创新活动,投资基金、管理咨询、上市退出通道等创新活动的保障条件都显不足。为此,政府应实施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满足新兴产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需求。此外,完善的退出通道可以有效引导资本流入。在完善规制、有效监管情况下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对创业板,应抓紧研究将目前的上市核准制改为注册制,较大幅度地增加上市企业数量,真正发挥创业板的作用。
防止企业因“婆婆太多”错失发展良机,行政性垄断须逐步打破
记者:我们在采访一些属于新兴产业的企业时,负责人常因“婆婆太多”而慨叹。
陈清泰:新兴产业往往产生于按传统分工的产业边缘。有些新兴产业将深刻改变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因此其发展需要冲破传统分工的壁垒和既有管理体制的羁绊。
记者:政府应该如何消除体制性障碍?
陈清泰: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改革不适应新兴生产力发展的管理体制。当前,在发展新兴产业中,当体制性障碍出现时,首先要打破部门和地区的分割及利益局限,加强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必要时,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监分离的原则调整管理体制。
二是打破行业垄断。垄断往往产生反技术进步的倾向。为防范所谓“政治风险”,一些国有企业更倾向于在本系统内部交易,或买国外的技术和产品。在购买民营企业技术和产品方面,实际上存在着交易壁垒。国家科技投入也更倾向于国有企业。很多专业领域的创新出自于民营企业,但最主要的用户却是垄断性大企业。处于垄断地位的用户由于没有降低成本、改善服务的压力,往往对本国创新产品缺乏采购意愿。有些非常有前景的创新一旦被垄断企业拒绝,很难或不可能有其他公司采纳。这就意味着这项创新就此胎死腹中。
行政性垄断领域过多,会挤压创新活动的空间。应从非天然垄断领域开始,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这是新形势下解放生产力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新兴产业能否发展的一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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