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湖南岳阳一名男子抢救中死亡,部分家属侮辱医生、打砸医院;16日,患者家属在北京宣武医院将医生逼至角落,并强行抢夺尸体;10日湘潭县一产妇手术后死亡,家属打砸医生办公室……8月,各地伤医事件不断“刷屏”,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安全。22日,北京市决定集中打击扰乱医疗秩序、伤医等4类涉医突出问题。(《中国青年报》8月25日) 在伤医事件不断发生,医疗场所秩序严重受损的背景下,北京市决定集中打击伤医等4类涉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能收到良好效果吗?笔者认为,伤医事件频发源于各方漠视规则,不重新树立对规则的重视和遵守,集中打击仅是治标不治本,甚至起不到任何作用。 早在今年4月,最高法院、卫计委等五部门就联合发文要求,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然而,严令之下为何屡现“宁闹不谈”?关键原因在于,患方及有关部门无视规则,以致出现“不闹不解决、一闹乱解决、越闹赔越多”扭曲纠纷处理局面。 作为患方,出现医疗纠纷时,付诸正规渠道费时费力还未必能达到目的。于是,很多人自然会地选择“打、砸、闹”来解决纠纷。通过“打、砸、闹”,一来可以发泄内心不满,二来可以宣泄失去亲人的悲愤。关键是,通过“闹”可以获取比正规渠道更多的赔偿,甚至,通过正规渠道不能获得任何赔偿的医患纠纷,在“闹”的努力下,也可获得数额不菲的“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 什么样的机制培养什么样的公民,不闹没好处,闹了有好处,患方既然靠“闹”可以获取利益,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医闹事件。而在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中,有关部门漠视规则,是非不分,胡乱处理的“和稀泥”做法才是对法治的最大破坏,是医闹频繁,伤医事件多发的罪魁祸首。 作为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本应秉持中立态度,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解决纠纷。现实中,职能部门却怀着“捂盖子”等遮丑思想一再纵容患方的“打、砸、闹”行为。从此前患方在医院打砸闹事,警察围观不语到在有关部门协调下院方处于“人道主义”赔偿患方损失的各种事例。均说明职能部门出于和谐维稳考虑,害怕事态扩大而不作为、乱作为。 作为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头顶上级信访稳定指标的考核,发生群体性事件多被问责。于是,一发生医患纠纷,就立刻息事宁人,毫无疑问地偏向了“光脚不怕穿鞋”的会闹事的患方。通过所谓“协调”,绕开司法甚至基本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要求院方“花钱买平安”,甚至会垫支财政资金求稳定。一则防止了事态扩大,保住了自己的官帽子,二则未花费自己“一分钱”,完全是花别人钱为自己办好事。 扭曲的“和稀泥”纠纷处理模式不变,司法部门自然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会“吃饱撑着没事干”大包大揽处理各种纠纷。否则,试问,纵观媒体曝光的医患纠纷,有几例是通过正规的司法渠道圆满解决的? 有关部门靠破坏规则、迁就纵容“闹事”者来维护稳定的做法伤害的不仅是守法者和维权者。其对法治社会建设与公民规则意识培养更是颠覆性、彻底性地摧毁破坏。只会将社会带入丛林法则的深渊,让公民谋取利益时游离于法律之外。 法治社会,一切纠纷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是该反思并纠正漠视规则,不明是非,模糊处理,息事宁人的维稳政策了。跳出医患等各类纠纷中“大闹大解决”怪圈,势必建立明确可行,客观公正的纠纷处理机制,势必强制各方通过正规渠道处理纠纷,势必重塑公民规则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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