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天然气了吗?”几乎成为西安人见面的问候语。自从网上传出“天然气价格要大涨价”后,几乎西安大大小小的天然气售气点都排起了队——从早到晚买气的市民接连不断。甚至有民众带救心丸抢天然气。(3月27日《华商报》)在山东,青岛、聊城、德州、菏泽、东营、滨州等地都出现了排队抢气的局面,聊城一家燃气公司的大门都被挤坏,青岛一家燃气公司的排号机都被点瘫。(3月27日《齐鲁晚报》)

谣言导致抢购,在我们身边是时有发生的事。日本核泄漏了,会有老百姓抢盐;2012世界末日要来了,会有老百姓抢蜡烛;听说油价上升,会有司机连夜排队把油箱加得满满的……现在,天然气要提价了,老百姓要买够10年的用量,如果身体应付不了排队买气,那么,还要自备救心丸。“要天然气不要命”的黑色幽默,得以上演。

每一起谣言引起的抢购事件,都是一幅幅楚楚可怜的“众生相”。虽然发改委相关官员信誓旦旦地说“中国天然气价格偏低,需要进行调整是肯定的,但天然气关系民生,政府部门十分慎重,绝不会轻易做出决定”来安定了民心,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这样一起抢购天然气的事件,看到公众对于大众消费品价格机制的一种普遍心理——每一种物价的上涨,都像压在骆驼身上的稻草。我们的民生成本每年都在增加,煎饼果子从1块钱涨到了6块钱,每每看到与“过日子”有关的消费品涨价,公众心里总是只有愤怒和不安。

穷日子要穷过,富日子也要穷过。过日子,有时和我们买什么样的车无关,只和我们在油价上涨之前是否选择加满油有关。可是,加满一箱油不过省10元钱的现实就摆在那里——这便是过日子的常态。细细说来,国人的普遍收入较低,而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成本早已透支了我们每个家庭的雍容风度。在过日子面前,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葛朗台。

对于民生成本的焦虑,只是抢购天然气的原因之一。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公众在关于公众消费品的定价问题上的话语权,就如郭德纲的相声台词“你是愿意听啊,还是愿意听啊,还是愿意听啊”,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在公共消费品定价机制的程序正义上,出现了《价格法》打不过垄断企业的倒挂现象。《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天然气作为公共消费品,涨价与否当然要举办听证会。可听证会变成故事会,大家都领略过了无数遍。要么“逢听必涨”,要么就连过程也不走。在天然气的价格问题上,公众早已经形成了“早晚必涨”的潜意识。抢购自然是一触即发的事。

近日,有媒体传闻“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明确表示此消息完全不实,极不负责任。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十分慎重,对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

天然气涨价,坐实为传闻。虚惊一场的“涨价说”,在很多城市引起小恐慌。从杭州到武汉,从青岛到兰州……“抢气”虽不如当年“抢盐”狂热,却也扎扎实实在各地上演,有彻夜排队的,有挤破门的,甚至有报道说,四川雅安的一位商户,一次性存了2000方天然气。

水电煤气,就如柴米油盐,在经济学范畴都是缺乏消费弹性的民生产品。千家万户,不能不用,不会因为价格波动而对需求产生较大影响。发布不实消息的媒体固然无良,但民众的“呼应”起码说明两个道理:一是民生对基础产品价格依然敏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对于不少居民来说,一边盼着能多挣点,一边希望物价平稳些——天然气涨价之所以引发连锁性反应,本质仍在于收入增长的情况,弥合不了每升五六毛钱的“痛感”。二是资源价格改革箭在弦上。权威数据显示,在2010年到2012年间,我国进口气价格上涨超过六成,从而导致进口气国内销价和进口成本倒挂日益严重。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29%,预计2015年将达到35%左右。凡此种种,都让民众对天然气涨价有了一些笃实的预期。

“抢购天然气”背后,也有民众对民生产品价格听证的集体焦虑。这些年的听证近乎“逢听必涨”。民意如何不被走过场,听证会如何“硬气”起来,这都是现实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拿听证程序来威吓涨价传言,公信几何?

天然气也好,其他民生产业也罢,价格变动也许是市场使然,但如何因应民生、顺承民意,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把价格调整在明处,这才是真正亟待纾解的难题。

本网评论热词:抢购天然气

越是重大价格调整,就越要在信息披露、程序履行、政策引导等方面,把工作做扎实

近日,在“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不实传言影响下,川陕甘鲁等地出现抢购天然气现象。国家发改委、各地物价部门纷纷出面辟谣。“闻风抢气”,令人深思。

重大价格行政决策绝非儿戏。2008年出台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实践中,听证会制度也早已成为行政程序的一部分。天然气价格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决策相当慎重。相关调研、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举行听证会等,是必须经过的程序。

而且,由于不同地区存在发展差异和收入差异,还需要制订相应的价格补贴政策。不经这些既定程序,天然气价格不会“自动”上涨,更不可能大幅上涨。

即便调价,也不只是价格数字的变化,而要统筹兼顾,尤其是考虑对民生的影响。发改委此前透露,天然气价改的趋势是阶梯式调价。这表明,天然气价改不会是激进式的。其中居民基本生活的部分将在政府强力干预下保持相对稳定,而对于超出基本需要的过高消费,则通过价格杠杆进行调控。实际上,不仅是天然气价改,在其他公共领域,“保民生”也是政策调整的一条主线。

有明确的政策出台程序,有清晰的政策调整逻辑,为什么还会出现因个别报道而导致抢购潮的现象?个中原由,恐怕还不是传谣、信谣那么简单。

客观地看,天然气价改确实存在上涨的基础动力。过去,天然气使用量偏低,实施政府定价还不至于导致供需关系扭曲。如今,天然气使用量在持续攀升,必须更多依靠市场实现增加供给。目前国内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与价格水平失真相并行的,是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在攀升。据估计,今年的天然气进口还会持续增长。

在这种局面下,理顺天然气价格体系,已是必须闯过的一关,而民间也有天然气上涨的普遍预期。这种预期,一旦与“听证会就是走过场”、“听证会就是涨价会”等印象相结合,就会形成抢购天然气的内在冲动。

这也说明,“抢气”固然不理性,但多少表达了居民的涨价焦虑。面对这种焦虑,要求政府部门在重大价格调整时,在信息披露、程序履行、政策引导等方面,做得更扎实一些。信息披露,既应该告知正在进行的政策调整准备,还应该告知政策出台的考量。政策信息传达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是避免居民误读的最好办法。程序履行,则需要以更刚性、更严格的规定,杜绝假冒和操纵现象,让公众真正成为程序的参与者,树立程序的公信力。像天然气价改这样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决策,就更需要充分互动,以达到政策引导的目的,消除不应有的负面效应。

简言之,保民生,要保得理直气壮,调价格,也要调得顺理成章。这是公共决策的应有要求。

最近的涨价传闻汹涌而至,天然气要涨价了,奶粉要涨价了,有线电视费要涨价了……这不,一位国家发改委官员刚刚称“天然气涨价”是无稽之谈,又有传言说北京打车费下个月可能全面上涨,起步价15元,每公里2.4元。(3月28日人民网)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涨价传闻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真实涨价冲动可能已酝酿良久,为的是给“不得不涨”做个心理预热而已。

如果说是明确的商家放风涨价,还勉强可以从《价格法》中找到处罚的依据,但公共产品的放风涨价,就完全无法可依了。公共产品之所以要用“传闻”的方式来给涨价预热,根本的问题是我国公共产品到目前都还没有透明的定价机制和良性的涨价机制。

没有透明的定价机制,就让“懒政”大势发挥。北京的出租车为何要涨价?专家给出的理由是:打车难出行难,高峰期出租车司机的出活意愿降低甚至躲活,民间变相的议价涨价已成事实,所以“北京的出租车确实到了非涨价不可的地步了”。

没有良性的涨价机制,公共产品就会各个击破实现涨价目标。公众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向来是刚需的,但公共产品的定价又向来是分开的,涨价的思维是“单项公共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调整,以居民现有承受力,应该不在乎”,这不仅没有考虑那些收入分配巨大差距下的低收入者对涨价的承受力,也没有考虑一般收入群体对公共产品打包支出后的总体承受力。

市场竞争的归市场竞争,涨价不需要放风;公共产品归公共产品,在透明的定价机制和良性的涨价机制下,每个人都有明确的预期,政府也有配套的系统措施,更不需要传闻。如果涨价的传闻,不是刻意制造的涨价“预热”,为何我们总见不到降价的传闻呢?一个方面,涨价不是万金油,也不要高估了民众的承受力;另一方面,我们要正视传闻的破坏力,要健全法制,像依法打击整治谣言一样打击整治传闻。总之,要涨价,请给一个可以说服我的理由;别耍小伎俩,用汹涌的“传闻”来做涨价的“预热”。

天然气价格关涉民众切身利益,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巨大的反响。权威部门更要及时“说真话、交实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民众疑虑,赢得民众信任。

据报道,最近受“天然气4月要大幅涨价”传闻影响,全国多地出现市民排队集中争购天然气的现象。其中有人最多一次购买了3000方,够用10年左右;还有老年人甚至带着速效救心丸排队抢购。

因为一个涨价的传闻,在各地引发如此多的波澜,很值得反思。李克强总理前日在谈及政务公开时说,“有些政府信息不及时公开,社会上就议论纷纷,甚至无端猜测,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产生负面影响,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现在天然气涨价传闻引发的“抢购潮”,显然就和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有关。

面对抢购,各地天然气管理部门都表示,没有接到涨价通知。而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同志”昨日通过媒体辟谣,称此消息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个别媒体散布不实信息极不负责。“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

但这样的表态,似乎并不能让民众完全放心。过去也曾发生过,水、电、煤等会涨价的一些传闻,导致民众抢购,而后有关部门辟谣,价格也的确没有很快上涨,但时隔或长或短的时间,价格总会发生一些变动,印证此前的传闻。类似的情形,会不会再次上演?

何况,“央视财经”还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据接近发改委人士透露,未来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推行阶梯气价,即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部分保持稳定,不涨或少涨;对于超出基本需要的过高消费,将通过价格杠杆进行抑制,促进资源节约。

那么,天然气价格是短期不会上涨还是长期稳定?如果实行阶梯气价,又会是怎么个“阶梯”法?这些疑问,恐怕还是需要权威部门尽快给出明确说法。

当前,由于通货膨胀压力较大,老百姓对水电气等价格极其敏感,从各地连锁反应的排队来看,特别是底层民众对民生价格存在不安全感。有关部门要及时回应民生关切,而不是简单斥责“个别媒体不负责任”。

长期来看,考虑到环保和能源节约等原则,价格改革也有必要。但改革的目的应当是节约使用而不是涨价,所以实行阶梯气价的方案,应当体现有跌有涨、总体不涨的目标。要保证达成这样的改革效果,提前发布消息、做好调研、征集民意很重要。这既可避免各种小道消息滋生,还能在讨论中形成共识。

对于消息发布不及时引发的民众不满,李克强给出了“药方”:“主动及时地公开,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天然气价格关涉民众切身利益,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巨大的反响。在这个问题上,权威部门更要及时“说真话、交实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民众疑虑,稳定民心。

□陈德成(学者)

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自然垄断。基本上所有的垄断,包括水、电、气、铁等,都可以分拆。多主体竞争基础上,推进价格调整,这比单纯的价格改革更有实质性。

据报道,记者3月24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上涨,其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元-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据《中华工商时报》)

天然气作为民生必需品,涨价是民众不愿看到的,不过,由行政管制而不是由市场供求决定天然气价格,不仅容易扭曲资源要素价格,而且滋长了企业的投资冲动,恶化经济结构;也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从这方面说,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很有必要。其改革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在肯定天然气定价向市场化回归的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如果竞争规律没有破题,这种市场化很容易演变成单纯的涨价行为。而改革史表明,一旦价格上涨预期形成,很有可能对改革形成不可预知的干预。

事实上,向供求关系回归的过程,并不必然带来价格的上涨。其中的关键在于向竞争规律的回归。我们回顾改革历程可以看到,竞争规律发挥得越充分,价格上涨的阻力就越大。电信价格在不断理顺中趋于下降,根源在于多主体的竞争。对重要资源要素价格来说,竞争规律同样适用。在发改委迈出天然气价格改革重要一步的同时,更需要推进多主体的培育,形成市场竞争的基本格局。

一是打破所谓自然垄断的神话,推进现有自然垄断企业的分拆。随着技术的进步,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自然垄断。基本上所有的垄断,包括水、电、气、铁等,都可以分拆。多主体竞争基础上,推进价格调整,这比单纯的价格改革更有实质性。

二是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分享机制。在我国,资源要素属于全民所有,在涨价成为必然选择的情况下,需要尽快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分享机制,使这些涨价在扣除合理成本后,真正用于社会建设,为全民所分享。在这个过程中,警惕少数既得利益者占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并且把成本转嫁给社会的不合理、不公平做法。

三是对社会困难群体做好相应的保障。弱势群体对资源要素价格更为敏感,在理顺资源要素价格上涨的同时,需要综合考虑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例如提高低收入者基本天然气额度,以减少价格改革对这些群体的冲击。

水、电、气、铁等市场化改革中,价格改革只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企价税财等领域的改革同步推进,才能既在回归供求规律中理顺价格,又在回归竞争规律中建立起真正的市场主体,有效地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匡贤明(学者)